去年8月8日下午,在深圳市公安局综合办证服务中心停车场发生的宝马女子被两男子割喉身亡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3日下午,该案在深圳中院一审开庭,两名被告当庭承认犯抢劫罪,但对割喉一事则互相推让。两名被告相识于去年6月的北京,随后焦某于7月到深圳某酒吧当“鸭”,并在8月初介绍曹某也一同到该酒吧“工作”。然而曹某“工作”了几天后发现,这份工作根本赚不到钱,两个人没几天就已经把身上的钱都花光了。这时,抢劫的想法诞生了。
曹某的辩护人也认为,在此事上两人是一同犯罪,并且造成这一后果两人都负有相同的责任,且在无法断定割喉行为由谁实施的情况下,不应当区分主从,因此也赞同公诉方的说法,但要求从轻处理。而焦某的辩护人则认为,焦某是受到曹某的唆使实施抢劫的行为,根据焦某的供述,在实施抢劫当天,焦某在发现朱某身上染血且溅到自己身上时,他吓得跑出车子,并且在路上碰到一名男子时大喊“抢劫、救命”,这一说法得到了证人的支撑。此外,根据法医、现场勘查等的分析,由曹某实施割喉的可能性很大。且焦某属于初犯,应当认为是从犯,从轻处理。图为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进法庭。
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进法庭。
被害人的家人在法庭外痛哭。
原标题【两男妓受审:曾在深圳公安局办证厅停车场劫杀宝马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