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还残留斑斑血迹
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伤者肋骨骨折、胸椎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昨日,46岁的郭斌因被打伤在西安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就在前一天,他摆摊时被西大街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辖巡管队小组长,带10余人群殴致伤。
摆摊时被巡管队组长叫走
伤者郭斌,今年46岁,与49岁的妻子蔡淑珍双双下岗。他们24岁的女儿虽然已上班,但11岁的儿子还在上小学,家里还有70多岁的老人。
“负担太重,没办法才出来摆摊。”蔡淑珍说,24日下午6时20分左右,他们两口子在西大街鼓楼附近摆摊卖工艺品时,负责此处的城管巡管队小组长崔健堆却将丈夫叫走“商量事”。
“10多分钟后还没见老公回来,我就去找。”蔡淑珍说,当她跑到100多米外的西大街麦当劳旁的小路前时却发现,一群人正围着倒地的丈夫拳打脚踢。“全都是小伙子,不停地在我老公脸上、肚子上和腰上踢。”蔡淑珍说,围殴丈夫的10多名年轻男子她并不认识,但带头的男子正是崔健堆。
蔡淑珍说,崔健堆一边打一边喊着“往死里打,我也不想干了”。蔡淑珍说,看到丈夫满身是血,她就呼喊着上前,打人者趁机四散逃开。打人时,这些人并未着制服,包括崔健堆。
昨日,躺在病床上的郭斌说,当天下午4时许,崔健堆曾没收过他的货物,妻子跟到巡管队办公室又要了回来。
“东西收走前,他让我第二天别摆了,我说你看我家这情况,不摆摊咋生活呢?”郭斌说,他当时就回绝了带着几名年轻男子的崔健堆。
“本来以为事情就完了,没想到他离开不久又打电话让我去他们办公室。”郭斌说,当时他没去,没想到下午6时许,崔健堆再次来时就出事了。
“我们和他挺熟的,经常见面也经常打电话。”蔡淑珍说,以前遇上崔健堆检查,他都是劝走,从来没动过手,“不知道这次为啥这么狠”。
昨日,西安市中心医院心胸外科一主治医生说,郭斌胸部右侧肋骨骨折、鼻骨可疑骨折、胸椎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单位称打人跟单位没关系
昨日上午,记者和蔡淑珍一起来到崔健堆所属的西大街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该办公室一名叫吴翔的负责人说,崔健堆确实在巡管队工作,是巡管队小组长,为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巡管队员。“打人事件我们已了解,崔健堆本人也承认他确实打了人。”吴翔说,崔健堆称当天下午4时许,他带人收走了郭斌摊上的东西,并让其下午6时去取,但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口角,崔健堆称郭斌还说“要收拾巡管队员”,因此才发生了打人事件。
“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随意摆摊肯定是不允许的。”吴翔说,但郭斌长期在西大街附近摆摊,多次被取缔后都是过后又来摆摊。“巡管队员是配合莲湖城管执法的,自己并没有执法权,因此单独行动时一般不扣东西,以批评教育、劝离为主。”
“巡管队员上班时间是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所以打人事件发生的时间是下班后。”吴翔说,且崔健堆未着制服,因此跟单位没关系,属于“个人行为”,而打人的其他10多人并非巡管队队员。
昨日,莲湖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王强说,崔健堆确实是西大街管委会聘用的巡管队小组长,巡管队相当于管委会下属的城管队伍,巡管队员并没有执法权,对摆摊小商贩只能管理和劝离,但巡管队队员工作时间如何确定,他并不清楚。
事发后伤者家属报了警,目前,公安莲湖分局北院门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两个疑问
疑问一:
打商贩是否与工作有关?
吴翔称,崔健堆打人为“个人行为”,他判断应属于“治安案件”。“就是因为之前收东西时,他让我第二天不要摆摊,我没同意,他觉得没面子才发生的这事情。”郭斌说,而东西收走之后,崔健堆还给他发过短信。
昨日,记者在郭斌手机上确实看到了一条崔健堆发的短信:“郭哥,别和他们闹。回头兄弟找你,我们没有过节,兄弟也难,希望你理解。”昨日,处警的北院门派出所民警称,目前崔健堆正在协助调查,因此记者没有见到其本人。
疑问二:
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判断单位是否担责,就必须看打人者的打人行为是否在工作时间。”昨日,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环境下发生的侵权行为应属于职务侵权,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西大街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称,打人者打人时并未在工作时间。但赵小东认为,这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确认。而且打人事件因工作原因引起,因此该单位即使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应该对打人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