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同行给自己的鱼下药,导致鱼大量死亡,河南鱼贩许汉省与常来他摊位买鱼的李桂才合谋,用自制爆炸装置将同行炸死。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李桂才无期徒刑,许汉省被判14年。
造炸弹夺命伤人
2012年5月至6月间,许汉省位于丰台区六圈菜市场摊位的活鱼多次异常死亡,因许妻张某曾与同行苏某发生过口角,遂怀疑是苏某所为。后许汉省以购物不收钱的方式授意李桂才帮自己报复苏某。李桂才后在一间地下室利用水暖管件、鞭炮火药、钉子等物制作了一枚爆炸装置。
同年7月11日22时许,李桂才来到苏某的租住房前,将爆炸装置捆绑在其门前的电动三轮车车把上。23时许,苏某与女友段某返回住处,发现车把上挂有异物,摘取时爆炸装置被引爆,致其被炸身亡,段某的手部、胸部以及眼睛被炸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偏重。事发后,许汉省次日就向公安机关投案,李桂才随后被查获归案。
花钱雇人出恶气
许汉省曾供述称,案发前3个月左右,他家摊位的鱼接连死亡,共损失1.3万元左右,因妻子曾与同行苏某发生过口角,遂怀疑是苏某所为。夫妇俩后将此事告诉了熟客李桂才,先说打一顿苏某,又商量用炸药炸苏某,承诺李桂才答应帮忙,他再来摊位买东西不用花钱。许汉省计划,如果李桂才真把苏某揍了,他就花二三百元请对方吃顿饭。
法院认为,许汉省和李桂才预谋报复他人并由李桂才具体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且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偏重,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爆炸罪。鉴于李桂才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许汉省能够主动投案,故法院对李桂才从轻处罚,对许汉省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