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司机深夜搭客,竟将醉酒的乘客搭回出租屋实施强奸。而女子认为司机是自己的丈夫,于是没有反抗。近期,广州从化市检察院对一宗离奇的强奸案提起公诉。
2013年3月15日晚,被害人王某到其亲戚家吃饭,期间喝了很多酒,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凌晨时分,王某从亲戚家踉踉跄跄的下楼准备回家,到门口直接就走向在楼下搭客的黄某,并上了黄某的摩托车。黄某见王某喝得很醉,随起歹念,直接将不省人事的王某搭到自己的出租屋。王某以为回到自己家,一进屋就脱掉外套和裤子。黄某见状马上抱起王某到床上,王某以为黄某是自己的丈夫,喊了黄某两次老公。黄某闻听此言,心里暗喜,趁势脱去王某内裤,王某醉酒时误以为黄某是自己的丈夫而未反抗,当晚黄某就顺势与王某发生了两次性关系。第二天早晨,王某酒醒后才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躺在陌生的房间,而且房门被反锁了。不久,黄某回来之后再次要求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不敢反抗,黄某再次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期间,黄某还要求王某与其老公离婚,嫁给自己。随后,被害人王某借机到派出所报警。随后民警将黄某抓获并,黄某对强奸王某的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寄语:刑法规定,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如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之机,进行奸淫。本案中黄某趁被害人醉酒,不省人事之机,对被害人进行奸淫,已经构成强奸罪。(记者/赵杨 通讯员/胡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