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因强奸一名7岁幼女,近日,64岁男子梁某进被增城市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据调查,今年4月1日17时许,7岁的彤彤(化名)放学后在路边等爷爷来接她回家。64岁的梁某进驾驶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经过,看见彤彤,便起了歹心,谎称带彤彤去找爷爷。在将彤彤骗上摩托车后,他将彤彤带到了附近山上的一个变压电房内,不顾彤彤的强烈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造成彤彤轻伤。事后,梁某进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抓获。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检察官同时提醒各位家长,要加强培养幼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幼童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以防被骗。(记者 陈万如 实习生 高照东方 通讯员 增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