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备受关注的东莞“亲生女儿虐母案”有了最新进展。一审开庭约两个月后,前日,东莞市第一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现年20岁的女儿熊某(重庆人,小学文化,无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案是目前东莞市第一法院有史以来受理的首宗以“虐待罪”罪名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直到现在,被告人的家属都不相信熊某虐待母亲致死。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被害人曾某琼(女,殁年42岁)患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无法说话走动,只能卧床治疗,后由女儿熊某负责在东莞石碣镇某综合市场宿舍照顾饮食起居。
自2012年10月起,熊某心生厌烦情绪,后持续使用调羹、扫把、塑料凳等工具对母亲实施殴打,导致其身上多处受伤。2012年12月30日中午,熊某在给妈妈喂食时,因其不配合,打了妈妈胸部一拳。2013年1月1日8时许,曾某琼在上述房间内被发现死亡。同年1月10日下午熊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死者曾某琼符合左胸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心包填塞合并头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此前的庭审过程中,20岁的熊某一直哭泣,辩称其只是偶尔打一下母亲,并没有用拳头打击母亲的胸部。
此案开庭时,熊某律师希望法院对熊某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母亲身患重病,理应得到子女的关怀和照顾,这不仅符合传统孝道更是婚姻家庭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然而,被告人身为子女不仅没有尽心照顾,还实施虐待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及人伦。
此外,被害人曾因肌肉萎缩无法言语和行动,在受虐过程中无法抵抗与求助,使得女儿熊某行为更具有隐秘性,情节更为恶劣。法院最终以虐待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被告人熊某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记者 韩成良 通讯员 廖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