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在外欠下一笔风流债,其父承诺支付给“小三”40万元作为“分手费”,但在支付20万元过后,因经济困难剩余的20万元无力支付。“小三”手持借条起诉到法院。昨天,昆山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小张属于典型的“富二代”,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不管有什么困难,都由父母出面“摆平”。今年三十出头的他,虽然已经结婚数年,但不好好工作,还经常夜不归宿。某一天,妙龄女子小芳“打”上门来,声称自己才是小张的“妻子”,两人已经同居了四年,现在她已经怀孕了,要求张家“给个说法”。
一石激起千层浪。平静的张家顿时炸了锅。依然是父母挺身而出。年近六旬的老张为了儿子的家庭幸福,毅然站了出来,承诺只要小芳不再纠缠,自己愿意给她40万元“分手费”。老张当场以自己的名义写下借条。后来,老张在陆续支付小芳20万元后,因经济困难,还有20万元无力支付。小芳因此手持借条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芳要求老张归还20万元借款无事实依据,最终判决驳回小芳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