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各有婚姻的林姓男子与连姓女子暗中偷情,不仅车震,还被录到男的忘情嘶喊“BABY”等肉麻情话;因2人坦承犯行,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判2人各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18万。
林男及连女担任家长会成员时认识,因2人联络频繁,被各自的配偶怀疑通奸,决定合作捉奸。去年8月,连女丈夫在车上偷放录音笔,录到2人跑到泰山公有市场地下停车场嘿咻,男的不时喊“BABY”等肉麻情话,同时夹杂男女喘息声。
林妻则在自家开的银楼暗装监视器,3次录到2人全身脱光光偷情画面。检方侦办时,2人否认通奸,辩称只是在嬉戏逗弄,检方不采信,将2人起诉。法院审理时,连女已与丈夫离婚,林男与连女改口承认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