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养活一家7口资助何某辉读师范
据温某介绍,何某辉与其同龄,均是清远市清城区源潭何屋村人。“我们1971年结婚,夫妻情分已经有40年,想不到现在到了这般田地。”温某回忆道,结婚前她在老家一水泥厂工作,一个月收入30元左右,且另外务农每个月又有约45元的工分收入,农忙时工分更多,她在家里又养猪养鸡,各项收入加起来每年收入有千余元,而当时何某辉在当地一间小学当民办老师,每月人工15元。
1971年两人结婚后,何某辉母亲也同夫妻俩一起住。1978年恢复高考,何某辉考上韶关师范专科学校,而当时两人已有3女1子,最大的女儿已经6岁,最小的女儿刚满月。
温某记得,何某辉去韶关读书后,一家7口只有她一个劳动力,靠她一人在生产队、水泥厂打两份工,以及养鸡、养猪养活一家人。不仅如此,温某还有几千元盈余。“当时还想着拿这笔钱在老家盖新房,但何某辉读书后,就盖不了房,得供他读书、给他吃穿。”温某表示。
1981年,何某辉毕业后留在韶关工作,他将大女儿和儿子接到韶关,1984年,温某带着另外两个女儿去韶关。“这3年间,何某辉的工资也不高,养活不了两个子女,我还是要补贴他。”温某表示。
到了韶关后,温某也相当勤劳,起初在学校扫地,后来又在韶关郊区开荒种地、卖菜、打杂工,挣得足够家用。“当时在何屋村,人人都说我勤劳,一直到韶关,我挣的都比何某辉多,一直在补贴他。”温某说道。
丈夫渐飞黄腾达退休后离家不归
1988年清远建市后,在韶关工商系统工作的何某辉被调派至清远工商局工作,温某也于次年调至清远市工商系统,一家7口在清远团聚。温某回忆道,“自此,何某辉便在清远工商局飞黄腾达,一路从科长、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副局长升至机关党委书记,直至退休。”
温某坦言,自己一直担负着养家重任,做事干练,也因此在婚后与何某辉少不了争吵。“我与何某辉的母亲有时意见不合,何某辉总是呵斥我,要我让着老人。有一次因为他们家的事我们还打了一架。但当时他事业蒸蒸日上,再加上4个子女都在读书,他还算守规矩,家庭比较稳定。”温某表示。
但事情在2004年发生转变。据温某后来了解,当年何某辉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与其同居、小他19岁的阿梅,自此何某辉便开始不回家,一个星期只回家一次。后据温某多方打听,阿梅原在发廊干活,认识何某辉时才36岁,带着孩子,丈夫离异。
“当时我也知道,他回家只是做做样子,掩人耳目,其实是在外面和阿梅混在一起。”但令温某想不到的是,2008年何某辉退了休,4个子女也都毕业开始工作,何某辉便没有顾虑,公开不回家,彻底搬出去住。温某曾问过他住哪里,何某辉也不告诉她住址,只说住“黄坑松林公园附近”。
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曾在2011年有过复合的转机。“当时,何某辉被诊出患有肺癌,并先后经过多次化疗,前两次化疗都是我在旁照顾,子女们都央求何某辉不要破坏这个家庭,何某辉出院后曾回家住过一段时间。”但好景不长,温某表示,第三次化疗后,何某辉又搬去阿梅住处,至今不归,温某与他的关系又开始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