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方曾收短信 称遭酒吧工作人员勒索
据知情人士透露,提审时李天一表示,事发后曾收到受害方的电话和短信。对方表示,女方的家长已经来了,希望李天一等五人每人赔付十万元,一共五十万元,否则就告上法庭和通知相关媒体。李天一还表示,该电话都是来自于事发酒吧经理张某某,而李天一因为常去涉案酒吧玩,与张某某相熟。
为此新浪娱乐辗转联系到李双江方面,经长时间沟通,对方同意出示部分经过北京市公证处公证的通话记录。在2月19日(案发两天后,同时也是杨女士向警方报案的日子)的通话记录上,一个北京的“1520102****”的号码在上午11点02分向其发送过一条短信,全文为:“李天一为首的轮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严重也很恶劣!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关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