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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陈规数十年无变化 探亲假成公职人员福利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7-24 08:22:56 字号:TT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记者梳理发现我国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新华社记者近期在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

  针对目前引发群众意见的一些“沉睡的规定”,记者就这些规定何时“苏醒”采访了有关部门。

  新华社记者徐博、孙铁翔、韩洁

  关于“探亲假”,据相关部门人士介绍,根据1981年国务院出台的相关规定,“探亲假”的确没有覆盖到非公企业职工,执行起来没有依据。当时非公企业极少,且探亲交通不便。此项规定有其历史背景。

  当前,“探亲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法规的确要与时俱进,但“探亲假”毕竟涉及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存、是废,还是与其他假期进行替代、抵消还需要进行深入调研。

  对于“5元独生子女费”的问题,记者在采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时了解到,“独生子女费”一直是各地制定“相关规定”执行的,国家一直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因此费用的增减,应由各地自行决定。

  关于“洗理费、书报费”问题,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洗理费、书报费的出台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以书报费为例,当时国家鼓励大家学习,多看书、多看报,因此有了此项补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规范、清理、整顿这些补贴。

  记者从一些中央部门了解到,目前机关企事业职工工资补贴中仍然存在洗理费和书报费列项。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为例,这两个列项的工资标准一直参照北京市执行,目前执行版本国管局仍参照1995年调整的标准,洗理费和书报费均为二十多元。部分工作人员表示,常年低标准,作用不大,建议要么根据现在情况提高标准,要么干脆取消。

  沉睡法规盘点

  1.《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1979年,我国实行《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具有强烈的时代特色,比如“伤者住院期间吃饭所需粮票,必须由本人交纳,确无粮票来源的或来源不足的,经铁路公安部门证明,由当地粮食部门给以解决。”造成死亡的,“铁路部门酌情给予八十至一百五十元火葬费或埋葬费;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一百至一百五十元。”

  这些现在看来有些天方夜谭的规定,竟一直实施了31年,直到201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前,它还一直作为铁老大的抗辩法宝。而《解释》终于对铁老大的伤人行为重新进行规范,与其他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统一了尺度,这个规定才“寿终正寝”。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985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这一标准由于制订的时间较早,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检测项目只有35项,其中有机物两项,农药两项。

  由于我国水环境随后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标准明显不符合实际生活。在实行了22年后,2007年7月,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出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中把检测项目增加到了106项。2012年7月1日,这个新标准在全国强制执行。

  3.收容遣送规定

  4.死亡赔偿金“同命不同价”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其中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据此计算,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最高可相差数十万元。这条规定常被视为“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根源。

  时至今日,虽然无数次被质疑和民意呼吁修改,但这个已经“沉睡”10年的司法解释目前依旧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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