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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养老险每多缴1年养老金应多发5%(图)

来源:京华时报-- 2013-10-20 07:29:52 字号:TT
专家建议养老险每多缴1年养老金应多发5%

  昨天,有媒体爆出,多部委与多套养老方案设计者们召开了为期两天的闭门会议,并在养老制度上达成了多项共识,其中包括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实行并轨。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支持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认为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推出。全国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孙洁认为,如果延长缴费年限必须提高计发标准。

  养老方案有4个版本

  媒体报道称,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这次会议仅界于部门和专家之间的讨论阶段,以后还有部门和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各个层面的讨论和研究。目前,多方在顶层设计的规划、养老制度的安排以及如何实现上述制度这三大问题上达成了方向上的共识,但涉及的具体养老方案及相关政策何时出台均无定论。

  据悉,签订保密协议的养老方案共有4个版本,分别由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四方提供。

  制度设计“小步慢跑”

  此次据媒体报道,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如何定位,是这次闭门会议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杨燕绥表示,顶层设计的定位着重在未来一个方案的设计还是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补?这个问题在这次会议上的讨论相对集中。养老是个长期计划,因此,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达成的共识就是,既要着重未来的规划又要兼顾当前政策的修补。

  记者从人保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的结果则是,任何制度尤其是养老方面的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是小步慢跑,制度设计上也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能够平稳过渡的方案。

  未来个人账户将放大

  “达成的第二个共识就是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问题,‘统账结合’的结构是有共识的,但是采取大统筹小账户还是小统筹大账户等还需要磨合。”杨燕绥说,从近期发展考虑,采取大统筹小账户相对合理,毕竟财政资金还不到位;但从未来发展看,财政资金到位以后要限定,不能无限放大,因此,统筹账户应缩小,个人账户要趋大。

  企业缴费有望减负

  第三个达成共识的问题则是对制度安排的执行落实,经过讨论,针对养老制度将采取“三分政策、七分管理”的原则。

  杨燕绥介绍,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一定要加强居民档案和社保信息的管理,只有这些数据向上集中才有可能形成顶层设计,如果连家底都摸不清,就是盲目设计。

  与会专家同时告诉记者,除了延长缴费年限以及养老金并轨等焦点问题之外,针对企业缴费

  的问题有关各方也达成了共识。与会团队一致认为,企业的缴纳费率太高,相关部门将就此从多渠道筹集资金,用来减少企业相关费率的负担。

  关于缴费年限

  延长年限好过延时退休

  昨天,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同时支持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及延迟退休年龄,但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推出。

  目前,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则是15年。很多人二十几岁就参加工作,相当一部分人的工作年限不止15年,很多人的工龄都可达到二三十年,实际缴费年限会远远超出15年。相对而言,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一旦延长退休年龄,则是实打实地要多工作几年。因此相对而言,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变革更容易做到。

  每多缴1年养老金多发5%

  全国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孙洁向本报记者强调,延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方式也不应一刀切,而要逐步延长,更不应像一些地区医保缴费年限需达25年那样,设置过高的门槛。她建议每三年延长1年期的缴费年限。同时她表示,现有政策的细节也必须调整。她介绍,原来我国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可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1%。换言之,“如果你的养老缴费年限达到25年,比规定多了10年,那你的月养老金相关标准就比原来增加10%。”

  孙洁认为,原有标准太低了,如果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提高原标准。她分析,考虑到物

  价增长和目前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已经超过3%等因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15年后,每多一年,至少应在原有应得养老金的基础上,多计发5%。因为参保者和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费收益如果每年还没有银行定期存款利率高,那明显就是负增长,大家还不如拿这些钱去买收益更高的保本理财产品了。

  关于双轨制并轨

  企退职工退休金应年涨20%

  全国人大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孙洁告诉本报记者,2009年我国曾提出在6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并轨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但由于相关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会大幅下降而受到重重阻挠,配套政策始终未出台,并轨也未实际启动。

  她介绍,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

  近十年来,我国连续每年都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水平约10%,使得二者的差距有所缩小。但孙洁认为,由于每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水平都是向低收入职工优先倾斜,所以绝大多数人的提升水平极为有限。孙洁提出,今后我国应以普通企业退休职工为提高退休金水平的重点,提高幅度也应远超10%,可考虑向20%这一幅度靠拢。同时考虑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创造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可设职业年金

  孙洁表示,考虑到二者养老金替代率确实相差悬殊,可为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建立类似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制度,即增设职业年金,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后可能出现的标准降低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昨天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是十分必要的,全面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也是需要的。但他同时认为,应以养老金双轨制并轨为契机,将我国养老保障体制完善为四大支柱体系。

  他建议,第一项支柱属于覆盖最全面的,即在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中,全面实行基础养老金,保障大家的基本权益。第二项支柱则是要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实现双轨制并轨。第三项支柱大力发展普通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并扩大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面。第四项支柱是一项兜底机制,包括完善低保制度,为高龄老人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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