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那你别问我。
治理期间为什么就要违背规定罚款,治超站负责人最终也没有讲清楚。对此,维权司机王金伍给出了自己的分析。
维权司机王金伍:天津市2010年出台了超限公路行驶规定,规定10%之内不罚款,超过50公斤罚到500块钱。现在2013年7月1号又5%不罚款,
超过这个规定是1500块钱罚款,10%到30%罚到1500到4000。现在都罚到三万元以下,对于它自己有利了,我就照着对我有利的规定罚。
王金伍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他曾对这里进行过多次调查,这里不仅经常性违规对往来货车罚款,而且即使是对真正超载的车辆,也违规处理,从不卸载,罚款了事。针对司机们反映的附加收取过磅费和停车费,治超站的站长也承认,这个停车场其实是租赁的。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停车场)是企业行为,和我们没关系。只能给你协调这事。
《经济半小时》记者:停车场是承包的还是租赁的?还是下属单位的?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租赁形式的。这是流动的也可以租赁,国家规定。
《经济半小时》记者:反正停车场时归我们管是吗?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业务上归我们管。
《经济半小时》记者:那收费上和我们有什么直接关系吗?
宁河县芦台治超站站长:收费上不应该收。
然而,反映归反映,当《经济半小时》记者离开宁河时,在这的高速路入口,路政的执法车辆仍然在对过往车辆一辆辆拦截着。
【半小时观察】
面对司机的投诉,城管局的负责人竟然提议司机办个罚款的包月,如此荒诞的说辞,让人既气愤由好笑。这位城管局的负责人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行政职责、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本应该烂熟于胸的法律法规。梳理记者在天津采访所看到的现象,表面来看,是多个部门在交叉执法、多头执法、违规执法,但本质上,其实还是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在作祟。对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会全明确提出,要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我们期盼着地方政府能拿出改革的勇气,从公路管理机制入手,在这方面先行先试。改革,就是推动建立新的科学的社会运行机制,更多更好的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的和谐管理提供服务,规范权力的合理合法使用,必然会触及一些部门的利益,面对改革所提出的要求,强调这样那样困难的地区和部门,我们可以借用习近平同志在山东考察时引用的那付对联: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不对群众负责,最终历史和人民都将对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