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今天,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同志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严小康同志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简 历
严小康,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西南康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本科学历。
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在韶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84年7月至1986年8月,韶关市翁源县六里区公所办公室干事、主任;
1986年8月至1988年3月,韶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
1988年3月至1991年11月,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级组织员;
1991年11月至1993年7月,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副科长;
1993年7月至1993年11月,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正科级组织员;
1993年11月至1997年10月,清远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其间:1995年10月至1997年9月挂任清远英德市委常委);
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清远市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其间:1995年8月至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本科毕业);
1999年1月至2000年9月,清远市团委书记;
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清远市文化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清远市佛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4年2月至2008年10月,清远市佛冈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10月至2008年1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年12月至2011年9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2年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东莞市公安局局长,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简历来源:东莞市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