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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被重摔女婴出院 常半夜惊醒有时呕吐(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3-08-19 08:01:37 字号:TT

 “警察摔婴”的事发地点

  “警察摔婴”的事发地点

受害女婴脑后有大肿包供图/新华

  近日,在河南林州“民警摔女婴”的案件中,摔婴民警郭增喜已在8月17日晚被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拘并异地关押,同时,林州市市委表示,林州市公安局及林州市卫生局将陪同受伤婴儿赴北京检查。然而,昨日(18日)林州市卫生局局长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说,目前婴儿家属尚未启程,公安部门还在做家属的“工作”。安阳市已经组成调查组,将对“警察摔婴”事件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

  安阳追查

  “警察摔婴”背后责任人

  18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市委宣传部提供消息称,安阳市已经组成调查组,将对“警察摔婴”事件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

  “这件事我昨天才听说。一听后就立刻赶到林州了。昨天下午,我们对涉事警察采取了控制措施。目前,此事已经立案,涉事警察17日晚被刑事拘留;今天早上采取异地关押措施,将其押往安阳市看守所。”18日上午,正在林州市参与案件调查的安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法杰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此事的最新进展。

  郭法杰说:目前,由纪检、政法、检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同时,安阳市开始在全市公安机关展开警风整顿活动。

  此事也引起林州市(县级市)所属的安阳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18日,安阳市市委、市政府责成安阳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驻林州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组的同志表示,待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他们将对“摔婴”警察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受伤孩子家属

  不希望孩子频繁放射检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林州市公安局在17日晚上7点左右召开会议,决定由公安、卫生部门陪同受伤婴儿赴北京做进一步检查。

  不过,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受伤婴儿家属何时进京接受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尚未确定,具体何时进京检查也不确定。林州市卫生局倪局长表示,林州市卫生局与北京市儿童医院联系,计划受伤婴儿到此医院接受检查,但是目前家属尚未同意进京检查的建议,林州市公安局正在与家属沟通,劝说他们来京治疗。

  倪局长说,家属之所以不同意,是担心婴儿太小,才7个月大,赴京重新检查会对婴儿身体不利,希望过段时间再赴京检查。目前,林州市卫生局和公安局正在等待家长作出决定,具体何时来京以及在哪家医院检查也不确定。

  而昨晚近十点时,北青报记者收到林州市市委发布的通稿,称当地卫生部门已在北京为受伤女婴联系好后续检查治疗的医院,但是受伤婴儿父母考虑到在安阳地区医院治疗比较及时,孩子伤情恢复良好,不愿让孩子频繁接受医疗放射检查及外界干扰,何时进京检查想观察观察再说。

  而在北青报记者向林州市市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了解受伤婴儿就医情况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家属是否到京,同时称家属可能担心媒体会打扰到婴儿的救治。但是由于北青报记者一直未打通受害婴儿家属的电话,这一说法未得到证实。

  受伤女婴已出院

  经常会半夜惊醒

  经过多方寻访,记者终于在18日夜间见到河南林州“民警摔婴”事件中受害女婴。7个月大的李默涵身穿肚兜,脑袋后面一个拳头大肿包仍然清晰可见。据孩子母亲介绍,虽然已经治疗出院,但孩子常会半夜惊醒,害怕见生人,有时会呕吐。医生表示,孩子是否留下后遗症还需观察。

  涉事民警郭增喜

  被异地关押

  昨晚,林州市市委发布通稿称,目前安阳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以主管刑侦的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彻底调查,摔婴民警郭增喜也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

  据当地一家媒体记者向北青报记者透露,受害人家属当时可能与涉事民警私了,并获得40万左右的赔偿,不过这一说法尚未获得有关部门证实。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表示

  对民警违法须坚决惩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昨日表示:“公安部始终要求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对公安民警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感谢媒体和网友的监督!”很多网友表示欢迎,希望能够落实到行动中去。

  【专家说法】

  不论是否醉酒都构成刑事案

  那么,涉事民警应获何罪?为何案件在近一个月后才被媒体曝光?如果没有当地人大会议中对此事的批评,是否这一案件就这样被遮掩过去?为此,北青报记者采访了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广辉。

  李教授表示,不论当时涉事民警郭增喜因何摔女婴,其行为对女婴造成的影响是无法逃避的。按照媒体报道,女婴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以及头部淤血等情况,受伤女婴的伤情很可能在轻伤以上,成为刑事案件,应交予相关机关立案侦查,双方私了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同时,即使在法院的同意下进行了民事赔偿,涉事民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李教授认为,此案件为刑事案件,涉事民警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林州市公安局并未按照适当程序处理,对此案件的进展造成了一定影响,相关领导应负一定的责任,甚至有渎职的嫌疑。

  事件回放

  民警摔女婴 仅被关禁闭15天

  据《法制晚报》报道,7月20日晚,李青峰夫妇怀抱7个月大的婴儿在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散步,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自己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随后,女婴被送到了附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目前,受伤婴儿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脑部有三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

  据了解,摔伤婴儿的男子为林州市公安局的一位民警郭增喜。事发后,当地振林派出所出警,涉事民警郭增喜本人仅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后来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该事件才被媒体曝光。(文/北京青年报实习记者白帆,新华社记者李丽静、张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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