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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应律师裤子被撕烂:他解衣扣 拒换裤子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站 作者: 2016-06-04 08:08:14 字号:A- A+

法院回应“律师裤子被撕烂”:他解衣扣拒换裤子

  吴良律师从南宁青秀区法院出来已是衣衫褴褛。

  2016年6月3日上午9时许,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我院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吴良述的起诉材料并进行登记后,告知吴良述不能当场立案,吴良述听后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大声嚷嚷,影响其他当事人办理立案事宜。鉴于这种情况,窗口接待人员告知吴良述如对窗口接待有意见可向信访部门反映,而不能滞留立案大厅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当事人办理立案事宜。

  随后吴良述来到我院立案信访室,立案信访室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案件材料已经接收,待立案庭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吴良述不服,后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我院纪检监察室人员对其进行接访,并与立案庭庭领导对其关于立案问题进行了答复,再次告知其起诉的案件经我院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在接访中,吴良述承认对法院进行录音录像。我院法警大队安保人员得知吴良述在接访中承认录音录像后,因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即到信访接待室动员吴良述主动打开手机进行检查。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吴良述仍不配合,我院法警大队教导员和另外一名法警即对其进行强制检查手机,吴良述见状,将手机放到裤袋里,双方因此发生拉扯,拉扯中,吴良述紧捂裤袋,导致吴良述的外裤脱线。见此情形,法警大队教导员立即让法警拿来一条新裤子让吴良述更换,吴良述拒绝更换,也拒绝离开法院,并拨打律协电话,要求律协派人来法院处理。我院工作人员也通知律协派人过来协助处理。约12点半,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律协派人到场。律协人员到场后,吴良述依然拒绝更换裤子,并将其上衣扣解开。律协人员和我院领导反复动员一个多小时后,吴良述自愿离开法院,但拒绝更换裤子和扣好上衣。吴良述走出法院大门并在大门前拍照后离开。

  上述事件,我院将会同律协等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此前媒体报道:广西一律师在法院内遭法警殴打裤子被扯破

  财新记者获悉,6月3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广西律师吴良述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未果,却在该院信访室内遭法警殴打,在场的还有该院纪检组长及另外两名法官、一名法警。

  据了解,吴良述手机屏幕被摔坏。有律师拍摄的照片显示,吴良述右腿裤子被撕烂,胸部有红印,手指多处受伤。吴良述说,法警用脚踩过他的胸口,他衬衣上还留有脚印。

  3日下午四时许,吴良述向财新记者回忆了自己被打的经过,并称事发后致电广西律协、南宁律协,相关人员赶到现场,青秀法院院长曾当场向他道歉。

  随后,青秀法院院长林中材向财新记者表示“具体的事情已向吴良述说明,目前事情还在调查处理中,出结果后会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工作人员称“领导到现场处理情况了”,称向领导请示后再告诉记者。

  不予立案登记

  事情缘起于立案登记。吴良述告诉财新记者,因代理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由青秀法院管辖,而且合同履行地也在青秀,因此3日一早,他赶到青秀法院排队立案。“上午九点,立案窗口开始叫号,不到两分钟,法官就说这个案子不属于青秀法院管辖,我说你认真看一下,根据法律规定,能立就立了,不然我还要再来排队。”

  吴良述说,无论他怎么解释,法官都不予立案也不出具收件回执。

  财新记者了解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5年5月1日,中国法院全面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

  “你要收件回执,就去信访办公室要。”这位法官对吴良述说。随后,吴被一名法警带到法院大堂东侧的信访室。

  信访办公室不出具回执

  吴良述回忆,到了信访室后,一位女法官看了他的材料,并称“立案庭法官已经打电话来了,说不属于我们法院管”。吴良述反驳道,“那位法官让我来要收件回执,并不讨论管辖问题。你应该给我回执”。

  吴良述随后去找法院纪检人员,法警让他回到信访接待室等。“我等了很长时间,信访接待人员拿了一张表,让我填好后他们给盖章,我把表调好后给他们,他们还是让我等。之后我就催,问为什么还不给收据。她又说,让我自己拿着材料去立案窗口盖章。我当时说,那边推到这边,这边又推到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怀疑律师手机录音

  吴良述称,此时,这位信访接待法院怀疑他用手机录音,原因是吴良述的的律师执业证和手机以及立案材料都放在桌子上,而另外一个包放在旁边凳子上。

  “她见我的手机放在桌子上,就认为我录音了,非要检查我的手机,让我把自己手机里的录音删掉。我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录音?”

  吴良述告诉财新记者,自己并没有录音,并且这里是作为公共场所的法院,而并非庭审现场。他作为一位公民,有权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录音或录像仅仅是一个手段,法律并没有禁止,只是禁止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

  “而法官的意思是,进了法院就不能录音、录像。但实际上我没有录音录像。”吴良述说,此时,信访接待人员喊来了法警,在吴良述的要求下,该院纪检组长也来到了信访室。

  法警殴打律师

  “一名法警(警号451183)进来后要检查我的手机,我说麻烦你出示证件,这位法警说,‘我一个堂堂法警大队的教导员我要向你出示证件吗?你来法院办事,你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向你出示证件呢?’我说,这是你们执法的最基本的程序和常识,你要检查我的私人物品,必须出示证件。他强行要求我出示律师执业证。我说可以,你先出示,我再出示。”吴良述称。

  据吴良述介绍,此后的两个多小时,这位自称教导员的法警曾三次派人去取相关法条,但一份是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一份是法庭规则,还有一份是广西高院发给法警的内部传真,都是禁止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录音、录像,均无关此事。

  “后来,他有点恼羞成怒了。叫了两个法警,强行检查我的手机检查我的手机。我立即把材料装在包里,把手机放在裤兜里了,坐在凳子上双手抓住裤兜,然后警号450814的法警和刚才那位教导员强行枪手机,一个向后搬弄我的身体,一个抢,还把我踩在地上,我的胸口还有脚印,衣服上也有脚印,手上三处地方有血迹。他们还把我的裤子撕烂,就剩裤衩。”吴良述回忆说。

  吴良述说,殴打过程持续两分钟。其间,他抓住手机不放,并大喊救命,“法警马上关上了信访接待室的门,还勒住我的脖子、抓我的头发,用双手捂住我嘴巴,随后,法警将手机抢过去了,并不慎把手机屏幕摔碎了”。

  吴良述告诉财新记者,事发时,信访接待室里有包括法院纪检组长在内的至少三名法官在场,法官只是说要大家冷静。“之后,我用信访办公室的座机打电话给广西律协、南宁律协及律师朋友,覃臣寿、罗世宏、石民权律师被法院挡在门口,说等律协维权委,两小时后,律协的人到了。”

  吴良述说,法警查看他的手机后,并没发现相关录音,但在律协人员到了之前,法院自己做了一份笔录,让吴良述签字,大意是吴良述违反规定录音,法警对过激的行为表示歉意。“我没签,但律协的人来了之后,要求看,法院不给看”。

  律师称院长就殴打行为道歉

  “在等待过程中,法警就从楼上给我拿了一条裤子,让我换上,说我们扯烂了你的裤子,表示歉意。我说你们那么有理为何要表示歉意?”

  吴良述介绍,广西律协、南宁律协的人员来了之后,青秀法院院长也来到了该院信访室,待吴良述说明情况后,这位院长就法警的行为向吴良述表达歉意,“说无论如何法警都不能动粗”。

  3日下午,青秀法院院长林中材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的事情已向吴良述说明,目前事情还在调查处理中,有结果后会向社会公布”。(记者单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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