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青岛市出台新政,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文化产业发展。其中,上市文化企业将最高可获300万元的补助,同时设5000万元基金扶持文艺精品项目,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资助。
文化企业上市,最高补助300万
22日,青岛市下发《关于实施三大跨越工程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文化服务和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三大跨越工程,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青岛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局长王纪刚介绍,对文化创意产业,根据政策,将从市场准入、土地和房屋、财税、投融资和文化消费等5个方面进行扶持。
在土地政策方面,新政提出了“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价的70%执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过亿元的文化大项目招商引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土地价格。同时鼓励利用旧厂房开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并可新建最多为总建筑面积15%的配套服务设施,最多为1500平方米。
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报的年度公共建设和服务项目,将优先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在投融资政策方面,鼓励文化创意企业上市,对企业上市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将按50%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王纪刚介绍,将着力促进文化与现代科技、金融、旅游相结合,力争到2015年,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到1000亿元,占青岛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5000万基金扶持文艺精品项目
根据《青岛市文化艺术精品项目扶持奖励管理办法》,文艺精品项目的征集范围由原来只面向青岛本土的征集转为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论作品门类,只要具有青岛元素、反映时代精神的原创文艺精品项目都将纳入支持范围。
王纪刚介绍,青岛设5000万元的扶持基金,根据项目的情况,按照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每年对文化艺术精品项目进行扶持,扶持政策拟从明年开始。如果作品获得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奖项,将给予创作者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重大奖项的,将按照不高于获奖金额给予相应奖励,如果电视剧、专题片、纪录片等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将根据播放频道、播放时段等给予10万至300万元的奖励。对于入选国家专项文艺类精品工程的作品,也将给予10万至100万元的奖励。
王纪刚称,力争到2015年,把青岛建设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文艺精品创作强市,“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市级非遗传承人将每人每年获助5000元
根据《青岛市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青岛将开展文化名家评选,对入选者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引进的文化领军人才,还将给予10万至20万元安家补贴。到2015年,青岛计划引进培养文化名家、文化领军人物、文化拔尖人才和基层文化人才1000人。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助计划,青岛将建立和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数据库。“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将给予5000元的资助。”王纪刚说。(记者 董海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