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去年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4亿元,惠及28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2年共筹集资金1584万元,投放资金和物资3698万元。
给学生免费配《新华字典》
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为全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在校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配齐《新华字典》,以后每年度都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及义务教育段其他年级转入我市的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除此之外,每年为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比例不低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寄宿生总数的8%。
困难学生可免费读中职
对高中阶段学生而言,一方面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平均每生每学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20%。另一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可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样可以享受每学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其中资助比例为涉农专业学生100%,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一、二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0%。
对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比例为农村和涉农专业100%,非涉农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在校生总数的5%。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特殊教育拨款提至7200元
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奖励每生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高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5000元。在国家助学金方面,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除此之外,还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请的金额不超过6000元。贷款实行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统一提高至7200元,免收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的各项学习生活费用,特殊教育普高、中职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除了国家级助学金外,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下设寒窗基金、晨光基金、香港郭士嘉里集团青岛资助金、爱基金奖助学金等专项奖教助学基金,从社会募集资金和实物1.9亿元,资助大中小学生6万余名,奖励师生近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