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引发的纠纷,咱全接触报道了不少了,买房子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儿啊。这不嘛,市民宋女士,买房子,也遇到了烦心事,房屋质量的问题?她啊,买房,碰到了蹊跷事。
五个多月以前,市民宋女士看上了位于李沧区山景小镇的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当时的单价是10800,开发商要求先交10万的认筹金,宋女士交了钱,就回家等通知了。可一直等到七月底交房的时候,那个叫王刚的置业顾问,还不催她交房款。
宋女士纳闷了,一般都是开发商催着业主早点付款,可这山景小镇怎么就这么淡定呢,真不着急吗?
房子卖了?宋女士觉得自己彻底让开发商给忽悠了,交了10万块钱,一拖拖了五个多月,最后还把房子卖给别人了,这多耽误事儿啊。
就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名山景小镇的保安出现了。
交了10万的认筹金,5个月后,认购的房子已经卖给了别人,这十万块钱,就算放银行里,利息也不少吧。宋女士说了,不是钱的事,关键是气人,这事,不能不了了之了吧?是啊,得找开发商去讨个说法。
宋女士说,房屋认筹是置业顾问王刚接待和办理的,只有王刚才能把事说清楚,没想到人家却玩起了躲猫猫。宋女士和售楼处的这位女士,双方各执一词,这俩人究竟谁在撒谎呢?宋女士说,她和置业顾问王刚的通话有录音,能证明宋女士是着急交钱的。
宋女士说,房屋认筹的事她多次找过开发商,置业顾问的态度是不急不慢,给出的答复是宋女士认筹的那套房子卖了,别的房子还有,不过同样的面积得多拿12万块钱。那么,3月份交的10万认筹金,房子没了又该怎么解释呢?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那么,宋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又该如何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