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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爱私奔翻墙摔瘫 为生计要将亲生骨肉送人

来源:大众网-- 2013-10-17 07:31:08 字号:TT

女子为爱私奔翻墙摔瘫 生下男婴却想送人

 “孩子出生才俩月,他妈妈又瘫痪无法自理。”10月15日,聊城高唐县来青打工的张明荣网上发帖称,因其没有正式工作且经济困难,打算将刚刚两个月的非婚生子送人。记者采访了解到,背后还有一段凄美和感人的爱情故事:2010年女友孔艳的父母不同意双方交往,孔艳在私奔时跳墙摔伤脊椎,导致下肢瘫痪。在跟父母闹翻后,孔艳跟随张明荣来到青岛,张明荣三年来倾其所有,对其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且他们还有了爱情的结晶。今年8月份,他们的儿子出生了,非常健康。可是,这个小生命的到来,让原本经济拮据的两人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张明荣决定将儿子送人。

    俩月儿子要送人

    “请放心,孩子没任何毛病,我和孔艳都可以保证!”10月15日上午,在青岛某网站论坛,一名网友发帖称,因女友摔伤瘫痪在床,他也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为了这个出生两个月的孩子能健康长大成人,希望青岛的好心人收养。

    记者根据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QQ 名为“张浩然爸爸”的网友,他称真名是张明荣,并向记者证实帖子内容属实。他说,虽然舍不得,在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才做出这个最终决定。

    私奔时女友摔瘫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15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张明荣在城阳区赵戈庄的租住处。在这里,他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张明荣说,他和女友都是 1988年出生,2009年7月份,在城阳打工时,他认识了同一工厂的孔艳,两人一见钟情,并确立了恋爱关系。而此前,经父母自作主张,孔艳已经被迫跟同村一名男青年订婚。

    2009年年底,张明荣跟着孔艳一起回到她的临沂老家,做其父母的工作,但其父母对他的长相和家庭条件都不满意,始终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张明荣无奈于2010年大年初三先行回高唐老家。然而,第二天就发生了意外。孔艳因要私奔,翻墙摔成瘫痪住进医院。他得到消息后,顶着父母的压力来到临沂的医院。

    为给女友治病到处借债

    张明荣认为孔艳家人照顾不周,在跟孔艳商量后,他决定带着她离开临沂。在青岛安顿好之后,张明荣一边打工,一边为孔艳治疗。

    “我从15岁就在青岛打工,到出事前一共攒了10多万元,但是这几年光医疗费就花了30多万元,其中有20万元是借来的。”张明荣说,在将周围的朋友借了一遍后,还向一家民间借贷公司借了1万元,到现在还没有还上。

    跟双方父母都已闹翻

    “当初带孔艳出来时,她父母逼我写了一个保证书,意思说从此以后其家庭不担责任。”张明荣说,“我的父母在知道孔艳摔成瘫痪后,也曾经拼命劝我,说只要我和孔艳在一起,他们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在跟双方父母彻底决裂后,张明荣带着孔艳来到青岛。“ 即便是最苦、最难的时候,我也没有跟家人借过钱,而他们也从来没有跟我打过电话。”

    15日下午,记者试图拨打张明荣提供的双方父母的电话,但两部手机都无法接通。1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张明荣的弟弟张明虎。他说,父母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没有能力帮忙,他在老家一个造纸厂上班,效益不好,但只要有点钱,就给哥哥寄过去,现在真是没钱了。对于哥哥要将孩子送人的做法,张明虎表示已经听说了,但也无能为力。

    走到这一步不后悔

    “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窝棚。”在将记者领进租住屋时,张明荣说,这处房子是房东临时搭建的,风大时透风。“别说暖气了,对我们来说,冷的时候生个炉子都是奢望。”张明荣说,眼看冬天就要到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住得不好,吃得也差。幸亏母乳还算充足,不然光买奶粉我也买不起。”张明荣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

    记者采访过程中,孔艳一直躺在床上看着旁边睡觉的儿子,很少说话。“昨天晚上,他跟我说过把孩子送人的事情,但我不舍得。”孔艳告诉记者,虽然她为了跟张明荣在一起,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她不后悔,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三年来,张明荣对她无微不至地照顾,足以证明他深爱着她,什么力量都不能阻挡他们,不管未来多么困难,他们都会手拉手,走完后面的日子。

    “当初是意外怀孕,一开始想把孩子流掉,但医生说我的身体条件不能做流产手术。”提到孩子时,孔艳低下了头。“后来我们想,以后有了孩子也挺好的,最起码能有个盼头,但是,没有想到孩子真出生了,却遇到这么多问题。”

    “跟着我们孩子只能吃苦,户口、上学都是问题。”张明荣说。记者了解到,当初两人从家里出来时,都没有带户口簿,至今两人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了养家糊口,张明荣放弃了工厂的固定工作,在租住地附近支摊卖炒面,但孩子出生后,他就没时间出去赚钱了。

    ■市民政局

    不具备送养条件

    山东文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告诉记者,这个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按照规定还应接受相应的处罚。

    15日下午,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李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孩子的母亲身有残疾,但父亲有劳动能力,他们的情况不属于无力抚养子女的范畴,也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去抚养孩子,在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孩子应该由其直系亲属,即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抚养。此外,李处长表示,对孩子的成长而言,在亲生父母身边长大更好,不管家里多困难,都不建议将孩子送养,建议孩子的父母去申请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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