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严查“转弯变道不打转向灯”,半个月查处该类违法行为610起。
26日上午10时10分,市南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福州南路、江西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沿福州南路右拐驶入江西路时未开启转向灯,民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邱某称自己因送孩子上课赶时间而忘记开转向灯,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
25日上午10时许,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京口路、书院路路口疏导交通,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沿京口路右拐车道行驶,驶过斑马线后看到有交警执勤后才开启右拐转向灯。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检查时还发现驾驶室内张某某和一名未成年人均没有系安全带。“拐弯变道应提前30米开启转向灯,尤其是货车,视线盲区较大,拐弯变道时更要提前开启转向灯,提醒车辆和行人及时避让。”
“转弯变道不打转向灯极易引发刮擦事故。”李沧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晖说,根据规定,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点或者调头时,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大整治期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种交通陋习的查处力度,提醒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