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进入雨季以来,我市雨水丰沛,野生蘑菇生长旺盛,市民因采食野生蘑菇发生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且出现重症病例。市疾控中心提醒市民,野生蘑菇不要采食,谨防中毒。
市疾控中心专家表示,毒蘑菇致病原因复杂,致死率高。近年来,毒蘑菇中毒已成为我国食源性疾病中死亡率最高的因素,占食源性疾病死亡总人数的60%以上。它的致病原因也最复杂,有肝肾损害型、神经精神型、溶血毒型、胃肠毒型等。
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晒干都不能消除毒性。中毒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也可引起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和幻觉等症状,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损害,威胁生命安全。
由于毒蘑菇外观与食用蘑菇十分相似,不易区别,普通人难以准确鉴别蘑菇种类,区分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青岛地区常见的有毒蘑菇有十余种,主要是褐鳞小伞、白毒伞菌、白毒鹅膏菌、红鬼笔菌、臭黄菇、墨汁鬼伞菌、毒鹅膏菌及狗尿苔等。由于这些蘑菇外表干净,看上去跟普通的蘑菇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一些容易被误食的有毒菌。
由于蘑菇中毒症状复杂,治疗尚无明确特效解毒剂,因此预防中毒最佳的方法是不要随便采摘、买卖和食用不认识的蘑菇。
为保护公众健康,市疾控中心提示: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采购食用菌必须到正规市场;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咽部催吐,同时尽快到医院治疗,进行催吐、洗胃、导泻,尽快排出毒素;有些中毒患者经过治疗后症状缓解,其实进入了“假愈期”,需要继续观察治疗,否则很容易导致肝脏受损甚至死亡。就医时,尽量携带吃剩的蘑菇,辅助医生的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