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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重点培育三类市场主体 3年后每7人中有1个老板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作者:霍璟祎 2017-09-27 14:28:06 字号:A- A+

三年后的青岛:每7人中有1个老板

——青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意见解读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到2020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万户,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1500户。”这意味着,三年后的青岛,大约每7个人里就有一个是老板。

上市企业突破60户,企业登记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四上”企业奖励翻番,首次奖励“中国民营500强”企业……9月26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勾画出了在不远的将来,全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图景。

重点培育三类市场主体

根据《意见》,我市将重点促进三类市场主体质量的明显提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数量稳步增加。2017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户,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500户。到2020年底,全市“四上”企业总量达到1.2万户,较2016年底提高37%。

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1600户;到2020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户。

企业上市实现新突破。2017年,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户、新三板挂牌公司25户;在中国证监会排队待审的公司10户、在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公司15户。到2020年底,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60户,新三板挂牌公司突破300户;每年在中国证监会排队待审的公司达到15户、在青岛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公司达到20户。

企业登记全程“线上”办理

放宽登记注册条件。实行“非禁即入”和“先照后证”,取消无法律依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放宽企业住所限制,实施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放宽企业经营限制,支持企业自主选用新兴行业用语表述经营范围;放宽集团公司登记条件;实施“一址多照、席位注册”。

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实施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在保留纸制材料登记基础上,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化、零见面”。

激发创业主体活力。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及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打造四梯次企业升级链

《意见》提出将依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发展路径培育市场主体,同时,采用多举措支持企业集团化发展、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在推进企业“小升规”方面,《意见》首次提出,从2017年起,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额度翻番,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同时,扩大奖励范围,增加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上规模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的奖励,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支持企业集团化发展方面,《意见》将奖励对象“扩容”,在原有奖励制造业企业的基础上,将服务业企业纳入奖励范围: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另外,《意见》首次提出,从2017年起,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500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建“青民投”促民企抱团

《意见》从强化金融、财税、民间投资、企业信用和服务引导等五大支撑要素出发,为培育市场主体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坚实保障。

强化金融支撑。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银企对接专项行动,对小微企业单列贷款资源和信贷计划。建立股权投资基金机构登记注册便利化机制,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债券融资奖励扶持政策。

强化财税支撑。加大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完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激励机制,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优惠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将增值税税率减至17%、11%和6%三档,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

强化民间投资支撑。针对民营企业实际,每年向社会推出一批建设工程和项目。成立青岛市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优先选择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参股、控股等方式运作。

强化企业信用支撑。依法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库,实行信用信息归集和面向社会“7×24小时”公示制度。出台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工作意见,发布典型诚信企业名单,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强化服务引导支撑。建设“创业青岛——G2B”民营经济服务平台(G2B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电子政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引导服务。建立民营经济景气监测机制,成立青岛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开通民营企业网上服务热线和“专家门诊”。(记者 霍璟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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