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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团伙被抓获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11-21 07:22:02 字号:A- A+

原标题:1分钱1条 200万条个人信息被倒卖

即墨公安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10名恶意出卖个人信息者被抓获

记者昨天从即墨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近日,即墨警方通过长线经营、顺线深挖、异地追捕等措施,经过3个多月专案攻坚,成功打掉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涉案工具一宗、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取得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重大战果,有力震慑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目前,10名涉案人员已被即墨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发:一个电话发现线索 

今年8月,即墨警方通过工作发现一条通过电话推销信贷业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线索后,立即成立由刑侦大队、网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组成的专案组,对该线索落地核查。经过初步工作,成功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查获。经初步审查查明,36岁的于某,从2016年7月份开始,多次通过QQ、支付宝等网上平台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推销信贷业务。 

至此,案件的侦办并未结束,专案组成员意识到于某犯罪的背后,必然有一个犯罪利益链条,将该犯罪团伙彻底铲除才会避免更多的公民信息被泄露。因此,专案组掉转侦查方向,迅速查清于某背后的犯罪网络成为专案组的目标。 

抓捕:辗转万里擒获狡兔 

为及时打掉这一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专案组确定了“长线经营、顺线深挖、追根溯源”的工作思路,采取网上查询与线下查证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顺线深挖,择机收网。期间,专案组派出多个工作小组,昼夜兼程辗转四川、湖北、广东等10余个省市,行程2万余公里,调查取证100余人次,核实线索80余条。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先后成功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庄某等10人抓获归案,查扣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一宗,固定提取网上交易记录及被贩卖公民个人信息200余万条。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初步供述了自2016年4月份以来,交叉结伙利用网络收集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 

幕后:层层倒卖公民信息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于某的上线陈某、庄某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便在网络上兜售。期间,通过微信认识于某后,便以每条信息1分钱的利润将信息卖给于某,于某再转手将收到的信息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然后便利用这些个人信息拨打公民电话,推销信贷业务牟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等10人已被即墨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在很多网站都建有网民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可有的防火墙并不完善,就会成为黑客入侵的对象。”据即墨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称,经常有黑客通过恶意代码,非法侵入某些机构的数据库直接盗窃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车牌照、车辆型号、车主姓名和电话、车主的地址等信息内容。还有些是企业法人资料,包括公司名字、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等。 

说法:网购公民信息也犯法 

即墨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取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新罪名,将进一步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该罪存在认识误区,特别是从事销售的工作人员,认为只有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资料才是犯罪,自己只是在网上购买他人信息,然后打打电话而已,算不上犯罪,甚至有不少做销售的工作人员见大家都在买也就跟着买。实际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也包括从他人处以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民警介绍,依照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何把握情节严重,不能单纯唯数量论,即使涉案信息数量不大,但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构成本罪,如非法获取的手段具有很大的破坏性 (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获取信息);如非法获取他人隐私类信息,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如非法获取并出售他人信息,导致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或者损害,都属于情节严重,都有可能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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