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前20名城市,广州、北京、深圳、上海、重庆位居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前五名。第六名到第十名是南京、杭州、宁波、青岛、武汉。第十一名到第二十名分别是天津、西安、成都、海口、济南、长春、南昌、福州、大连、长沙。其中,济南位列城市营商环境指数第十五名,营商软环境指数第六名。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此前7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提出,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课题组选取全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共35个城市(西藏拉萨因为数据缺乏,不参加排名),根据6大类指标,即软环境(权重25%),市场环境(权重20%)、商务成本环境(权重15%)、基础设施环境(权重15%)、生态环境(权重15%),社会服务环境(占10%),来测算2017年各城市营商环境指数。上述测算选用的数据来自2016年各个城市统计公报,2016年各个城市环境公报,以及世界银行、各地统计局、各市交通局等部门。
济南位列城市营商环境指数第十五名。从城市营商环境来看,广州、北京、深圳、上海等一线城市营商环境优势明显,他们形成了对人才、资源、资金、技术等长期的磁石效应。这些地区经济活跃,投资创业需求旺盛,社会对开办企业便利化要求更高,对开办企业领域的便利化程度等服务方面要求更高。
软环境指数排名中,济南位列第六名。营商软环境指数包括开办企业、执行合同、财产登记、内外资投资增速、税负水平五个指标,权重分别为20%,前三个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