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计委日前印发了《青岛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对孕产妇评估划分为5个等级。对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对于拒绝终止妊娠的孕妇,需填写《不宜继续妊娠孕妇报告卡》,经孕产妇及家属签字确认,报辖区妇保中心追访。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原则上应在开展助产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十三五期间,青岛要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万分之10以下。
《方案》提出,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记录评估结果和评估日期等,并对孕产妇做好相应的保健咨询指导和管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将其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区(市)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病情危重者应及时转包片的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救治。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应当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对孕妇拒绝终止妊娠的,填写《不宜继续妊娠孕妇报告卡》,经孕产妇及家属签字确认,报辖区妇保中心追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