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即墨区环保局、即墨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即墨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试行)》。该方案将以部分镇街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两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实行月度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空气质量改善得力的镇街将领奖,反之将挨罚。即墨区是青岛市首个在镇街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补偿工作的辖区。
据了解,《方案》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考核内容主要是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PM2.5、PM10两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70%、30%,考核范围为通济街道、环秀街道、通济新区、龙山街道、龙泉街道、北安街道、潮海街道。实行月度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为了更大程度的激励各镇街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根据每季度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对镇(街)进行奖罚。每季度考核排名在前两名的镇(街),区财政依次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奖励;每季度考核排名第六、第七名的镇(街),需依次向区财政缴纳10万元、15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全年PM2.5、PM10两类污染物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区财政额外给予3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奖励,年终一并结算。按照方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获得生态补偿金的镇街要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区财政、环保部门备案。
2017年,即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1.8%,改善率在十区市中排名第一。2018年即墨区将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重点燃煤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实施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督促各街道清理禁燃区内燃煤锅炉,巩固提高禁燃区建设成果。大力控制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全区所有街道安装的空气监测子站投入正式运营,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