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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该怎么配套?市规划局请你定“标准”

2018-03-10 18:10 作者:孙源熙 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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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稿)》(以下简称《标准及导则》),对在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中落实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试行近一年,为总结试行情况,市规划局现对试行情况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晚报讯 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稿)》(以下简称《标准及导则》),对在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中落实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试行近一年,为总结试行情况,市规划局现对试行情况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我市自2010年发布施行《标准及导则》,按照《标准及导则》规划、建设、实施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对推进我市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需求,更好地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及交通等9大类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2016年6月,市规划局启动了《标准及导则》修编工作,并于2017年5月发布试行。

相关城市规划专家告诉记者,以市民关心的停车泊位为例,按照2010年标准,青岛市区停车泊位的标准配置为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户均停车位0.5-1个;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住宅户均停车位0.8-1.5个;144平方米以上住宅户均停车位1.5-2个。按照此标准,青岛新建住宅的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但在老城区和商业区停车矛盾依旧比较突出。为了破解这种问题,2017年颁布的新标准提出,青岛市区停车泊位的标准配置为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户均停车位下限为1个;90平方米到120平方米住宅户均停车位下限为1.2个;120平方米以上住宅户均停车位下限为1.5个。

此外,新版的《标准及导则》提到,在老城区综合医院的配套基本符合需求的情况下,新城区配套增加了“综合医院”和“急救分中心”(区级配套项目),此举是对城市医疗救治体系的完善和提高;根据“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改革方向,在社区级配套管理中,引导增加了社区卫生站点数量,增大了布局密度,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居民,增强保障能力。

据悉,新版的《标准及导则》试行近一年,为总结试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标准及导则》形成正式稿,市规划局现对试行情况征求意见。市民如有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qingdaozgb@126.com。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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