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4月1日起8类人群基本殡葬服务将免费
殡葬行业与民生息息相关,殡葬消费关乎百姓利益。每年清明前后,关于殡葬的各种声音、话题、甚至炒作都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甚至个别人为吸引百姓眼球,故意制造所谓的“焦点”和“轰动效应”,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道听途说、断章取义、无中生有、妄加猜测、恶意杜撰、胡乱发声,故意制造混乱、误导群众、误导舆论、混淆群众视听,带来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坚决维护好百姓利益,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青岛市民政部门下决心进一步做好殡葬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百姓明明白白消费。为此,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单独针对百姓最为关切的殡葬消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近期,青岛市新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青民事〔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殡葬惠民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结合《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15〕44号(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岛市殡葬管理所对青岛市殡仪馆的殡葬收费情况做了以下几点解读。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范围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从2018年4月1日起,对“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等8类人群为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免除项目标准为:普通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320元,车辆、遗体消毒15元,馆内遗体搬运100元、3天内遗体普通冷蔵240元,普通入殓纸棺280元,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700元等,最高免除标准为1655元。
对未发生的基本服务免费项目不退款、不折现、不抵顶。
物价规范的选择性服务项目
根据《收费标准的通知》,青岛市殡仪馆提供基本殡葬项目以外的其他殡葬服务项目,坚持丧属自愿的原则,在提供服务前与经办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告别厅及配套接待室、电子遗像屏、水晶棺、电子横幅、花圈租赁费等费用由政府定价。骨灰盒等丧葬用品销售按实际购货结算价格,加价率不高于25%。在“两公开,一自愿”的基础上,均按照《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
协议收费的选择性服务项目
对鲜花吊唁设施、小白花、签到簿、黑纱、挽幛、挽联对高档运灵车运灵、入殓服务、高档纸棺、高档及特殊化妆等服务,在“两公开,一自愿”的基础上,执行市场协议价,进行协议收费。
选择性服务项目均为家属自愿选择,家属在相关选择协议或单据上确认签字后收费。
在殡葬服务过程中,群众最关心的是协议收费的选择性服务项目。在家属自愿选择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都会就家属所选择的服务项目进行逐一详细解释。在家属完全认可、满意、签字后,市殡仪馆才会收费,坚持透明消费、明白收费。
青岛市殡仪馆欢迎各界群众对殡仪馆的服务进行监督,服务监督电话:84961507(工作日7: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