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某某将面临刑事责任。
青岛新闻网9月13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李先平 王磊)9月12日晚,李沧交警在重庆中路青山路路口设岗夜查,22时6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鲁UT1782的深绿色出租车沿重庆中路由南向北靠近夜查点时,在后方疯狂鸣笛,催促前方车辆加速行驶。执勤民警闻声察觉到后方车辆的异样,立即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出租车时,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鼻而来,此时车内并无其他乘客,随即民警便对驾驶员戚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15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当民警询问到戚某某为何喝酒后还要驾驶出租车时,戚某某才说道,当晚因为家中有事,心情不好,喝了一杯白酒后便开车出门了。
在民警进一步的调查中还发现,戚某某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属于A2证,随后民警依法将戚某某带至青岛第八人民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待血液样本检测结果确认后,等待戚某某的将是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