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解读。结合我市实际,《通知》提出8项新政,涉及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补贴、“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房租减免等,增加补贴种类、扩大享受范围、提高奖励标准,条条都是“真金白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
《通知》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在本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各区市为就业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在青高校统招全日制非毕业年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市生源在校大学生,在读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分别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补贴。市人社局将根据全市产业发展需要,定期发布在校大学生职业(工种)补贴目录。申报补贴人员只可享受一次该项补贴。
“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
《通知》明确,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补贴范围扩大到青岛生源高校毕业生。自2019年起,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市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该项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补贴于每年7月、11月集中给予发放,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补贴拨付至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另外,2016年以后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资金从中央、省市“三支一扶”补助资金中列支。
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可申报奖补
在青高校可申请建立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并配合市人社局做好政策宣传、数据采集、信息发布、岗位对接以及相关活动的组织,促进更多的毕业生留青就业。经市人社局认定符合建站条件,正常运行且按规定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工作站,根据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可申领最高20万元的绩效奖补。
在岗服务“三支一扶”人员和全市统一招募的大学生基层服务岗服务人员可参加3-5天的脱产培训,培训以帮助基层服务人员熟悉基层情况、完成角色转换、提升工作服务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参观交流、研讨座谈等多种形式。市财政按照每人最高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承办机构培训补贴。
《通知》中还明确,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行动。一是开展大学生职业指导培训,二是组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赛事活动,三是创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模式。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可享房租减免
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家庭服务业基地(园区)可对入驻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施3年内场地租金全免政策,对确有需要的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经孵化基地管理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孵化期,最长不得超过至5年。
《通知》涉及具体申报程序、所需材料等事项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策法规”栏查询。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