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下午要开车接人,中午吃饭时却经不住朋友劝酒,徐某酒后驾驶被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徐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11月24日下午5点左右,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疏港高速灵珠山东收费站执勤时,民警发现一辆鲁G牌照的黑色轿车在准备驶入收费站时突然停在了弯道处。由于高速公路明文规定,禁止机动车在高速匝道路段随意停车,民警快步上前查看。
刚走到轿车旁,民警就发现一名男子正拿着手机与人打电话,该男子面红耳赤,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味,有饮酒的嫌疑。在检查完相关证件后,民警便将该男子带回执法站进行了酒精吹气测试,结果发现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经了解,驾驶员徐某当天中午和朋友在一起聚会,在酒桌上经不住朋友劝酒便多喝了几杯啤酒,由于下午还要赶到高速口去接人,徐某在散席后顾不得已经喝了酒便冒险开车上路,谁知刚到收费站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由于驾驶员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便开具了处罚凭证,依法对徐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