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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到交警队办业务自投罗网 新一批酒司机曝光

2019-03-05 17:07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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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任性!醉酒上路还敢拉着老人孩子……

青岛交警曝光2019年第4批51名酒司机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3月4日,市交警部门曝光了2019年第4批51名酒司机及9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酒司机怕被查闯卡,处罚刑拘不商量

2019年2月5日下午1时40分,高新区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岙东路广博路路口设岗查车时,一辆号牌为鲁BW011G黑色小型客车驶入检查区,当执勤民警示意该驾驶员接受检查时,司机吕某某竟猛踩油门加速逃离,执勤民警立即通知另一执勤点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约十分钟后,行驶到岙东路火炬路路口的吕某某被民警拦截,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吕某某酒精含量达到了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吕某某中午在家喝了一瓶啤酒,下午开车去方特梦幻王国景区游玩,途中看到民警查车,害怕酒后被查就闯岗想要逃脱。目前,吕某某因酒后驾车被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吕某某因闯卡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太任性!醉酒上路还敢拉着老人孩子

3月1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二中队在黄河西路检查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0时50分许,车号为鲁B5G8Q9的红色轿车在行驶至检查点前时突然右转停在某单位大门前,民警发现立即上前查看情况。随后红色轿车驾驶室内下来一名男性,该男性满身酒气,车内还有两名老人和一名孩子。

该驾驶员王某面对民警询问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但拒不承认自己驾车,声称是自己司机开的车,但司机需要电话联系他才能赶过来。民警发现该单位大门的一处监控正好对着轿车停车位置,随后告知王某,在家人和民警的劝导下王某才配合民警的工作。经了解,车内的老人和儿童为王某的父母和孩子,王某在上海工作,前一天刚刚回到青岛。当晚是家庭聚餐,酒后本打算去黄河西路找一家宾馆住下,觉得离得不远才开车上路。

后民警对王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3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备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王某的血检值仍达到醉驾标准,其将面临刑事责任。

案例三:酒驾被查装“淡定”检测过量很“慌张”

3月1日晚,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岳中路与墨香路路口设点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点25分,一辆车号为苏FD30V7黑色越野车沿东岳中路由东向西驶来,当车辆行驶到检查点时,驾驶员何某自己说道“警察同志,我喝酒了可能过量了,我配合检查”。随后民警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59mg/100ml,属酒后驾驶。

当何某看着自己检测后的酒精测试结果直说:“坏了坏了,这次摊上事情了”,据何某讲,今晚跟工地的朋友一起吃饭,喝了点红酒,本来有朋友提出要把自己送回去,想到从工地到自己租住的地方不到2公里远,期间也没喝多少酒,心想自己开车回家也没有问题。没想到会有警察在查酒驾,叹气说道:“不应该啊,自己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事情”。

目前,何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案例四:男子醉驾上高速拒缴通行费

2月25日下午5时30分许,胶州湾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黄岛东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名醉酒司机在收费口纠缠,不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严重影响收费站的通行秩序。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驾驶员林某某坐在一辆白色面包车上,正在收费口对着工作人员喋喋不休。民警立刻上前将驾驶员控制,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神情恍惚、语无伦次地说自己找不到手机了,无法缴费。

民警将驾驶员带至执法站内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测试,驾驶员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居然高达22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但驾驶员林某某口口声声称自己没喝醉,正打算开车回临沂。随后,民警带其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李某某在警车上时而失声痛哭,时而暴躁不安,情绪激动,为了其安全着想,抽血结束后,民警联系了黄岛边防派出所将其约束至醒酒。

李某某将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以罚金,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五:两杯啤酒不在意罚款1000元扣驾照!

3月1日下午3时许,平度交警在兰河乡村道路设卡检查时,发现车号为鲁BUW556的小型货车突然停在路边,当交警准备上前查看时,货车又缓缓的向民警驶来,民警随即对驾驶人杨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33mg/100ml。

杨某某交待,当天他去帮朋友干活,中午在朋友家里吃饭时喝了两杯啤酒。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交警,下意识的把车停在路边,想要躲避检查,后来自己酒量不错,两杯啤酒应该测不出来,又启动汽车向交警驶去接受检查。杨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六:开车不带证件还酒驾  

3月1日晚,交警李沧大队遵义路中队在十梅庵路文昌路路口设岗夜查,晚上10时25分许,一辆车牌为鲁B0S9V0的小型客车沿十梅庵路行驶到十检查点,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当要求当事人相关证件时,司机代某某表示所有证件都在家中,随即民警通过驾驶人提供的姓名,核实了驾驶人身份,在交流过程中,民警闻到代某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随后民警要求其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代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案例七: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原是酒精作祟

3月1日晚,市南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在辖区宁夏路与高雄路口设点夜查。晚上9时许,一辆橙色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当车窗打开时浓烈酒气的酒气扑面而来。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执勤交警立即采取措施将道路封闭,命令该驾驶人下车配合检查,但该驾驶员以找驾驶证为由拒不下车且不停的打电话,民警强制其车辆熄火后将驾驶员带至安全地点进行酒精呼吸测试。

驾驶员马某某在接受酒精呼吸检测仪测试时,以去洗手间、喝水等各种理由拒不配合交警的检查,见民警不同意,又佯装吹气拒绝检测。最后在面对警方以及围观群众的多重压力下,驾驶员不情愿的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执勤交警将其带回中队制作询问笔录后到医院抽血取证,目前抽血样本正在进一步检测当中。

案例八:醉出租追尾箱货丢“饭碗”

2019年2月20日上午8时许,市北交警巡逻二中队接到报警,一辆车牌为鲁BT1039的出租车在瑞昌路与一辆小型货车发生追尾,民警随即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检查,在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询问时,发现该司机酒气浓郁,言语含糊,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吸检测,结果为222mg/100ml。

据司机袁某交代,当天凌晨他在朋友家喝了6瓶啤酒,清晨在醉酒和疲劳的情况下依然驾驶出租车营运,由于酒后意识不清在行驶至瑞昌路时与一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民警随即将其控制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经民警查证司机袁某今年45岁,事故车辆与本人相符,随后袁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血检结果酒精含量为214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营运车,该司机将面临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和营运资格,并在10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终生禁驾运营机动车。

案例九:酒驾到交警队“自投罗网”

3月1日中午,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正在窗口忙碌着,这时驾驶人项某靠近窗口,给自己的小货车办理违法处理。在办理过程中,浑身散发着酒味的项某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当项某处理完业务,民警跟随向某走出业务大厅,发现项某来到一辆小货车前,上车发动车后刚发动车起步被民警拦下。

随后,项某承认饮酒后驾车来交警队处理违法业务。当民警准备将项某带到中队处理时,项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先是跪地求饶让民警放他一马,又招手想让民警到偏僻处花钱私了,项某看到民警不予理睬。索性坐在路边拒不承认酒驾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调取项某驾驶鲁B3R6S9的小货车到交警队的监控画面。项某随后配合民警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7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项某在午间饮酒后,突然想起小货车年审时间快到了,便急匆匆驾车来交警队办理业务,忘了刚刚自己喝了酒,没想到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项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B证也将降为C证。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既违法,又为安全埋隐患,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市民发现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2进行举报。

(记者 蔺君妍 通讯员 栾心龙 王雍修)

附:

2019年第4批曝光部分酒司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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