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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制度 平安到镇(街道) 青岛10个区(市)将全面实行…

2019-03-29 06:27 来源:青岛晚报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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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制度!平安到镇(街道)!青岛10个区(市)将全面实行…

平安到镇(街道)!

全市10个区(市)

全面落实镇(街道)党(工)委

配备政法委员工作,

在全国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中

青岛率先启动这一重大制度!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镇(街道)党(工)委配备政法委员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乡镇 (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要求。

通知规定

►职责

政法委员在镇 (街道)党 (工)委领导和区 (市)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对镇 (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政策指导。

►人员

政法委员在市两办有关文件规定的镇 (街道)总职数范围内,由镇 (街道)党 (工)委委员兼任。

►实施

《通知》要求各区 (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尽快激活政法委员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发挥职能作用。

自今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首次创设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制度,这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制度安排。

近段时期以来,市委政法委为快速精准推动党中央政策在我市落地落实,通过书面发函、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查找依据等方式,全面调研全市镇(街道)党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和相关职数配备政策规定,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工作对策措施,积极高效找准推动激活政法委员制度的切入点,以区 (市)机构改革为契机,第一时间推动此项工作与机构改革同步完成。

这一举措对于优化我市基层政法队伍干部结构和能力素质,提高基层政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打赢“平安青岛”建设攻势、更好地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保驾护航,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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