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6日讯(记者 任俊峰)4月15日,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重点工业产业集聚区创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提质增效,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纳入全市战略层面的产业集聚区。到2021年,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创建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的集聚区10个以上,300-500亿元的集聚区5个,500-1000亿元的集聚区3个,过1000亿元的集聚区3个,基本建成2-3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工业产业集聚区是新旧动能转换的主战场,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创建提升市级重点工业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产业集聚区”),对于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产业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力,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纳入全市战略层面的产业集聚区,坚持“产业集聚、技术创新、特色鲜明、配套率提高、高质量发展”的推进路径,打造产业竞争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极、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区。
创建方向上,原则上不限领域,各区(市)依托现有或新规划建设的产业集聚区,重点聚焦“956”产业,可申报创建海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食品饮料等产业集聚区;或申报创建微电子、物联网、大数据、软件创意、航空航天、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新材料、增材制造等细分行业产业集聚区。
具体到实施产业集群提升行动上,要强化“双招双引”。各产业集聚区要制定主导产业招商路线图,主动策划设计产业链,重点引进产业龙头、关键核心技术、上下游产品配套为重点的产业链项目,各产业集聚区力争每年引进1个以上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含制造业500强、服务业500强)项目、5-10个投资过亿元产业项目,一批掌握行业核心技术的研发骨干人才。对产业集聚区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各区(市)要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实行重大项目“一对一”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大企业和高成长领军企业引进产业链相关企业进驻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提高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能力和集约化发展水平,发挥其在集聚发展、品牌辐射、技术示范中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收购、联合、参股、增资扩产等方式发展壮大。到2021年,各产业集聚区争取拥有1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过20亿元的领军企业,力争培育1个过50亿元的大企业;强化协作配套。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开展相互采购,提高企业间的关联度和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着眼产业链中高端,重点引进专业水平高、技术产品新的生产或服务配套企业,补充和完善产业链,实现链式集聚、集群发展。支持产业集聚区企业智能化升级、网络化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或“智能+”,每年认定5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不断提高核心配套能力。
同时,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创新平台。支持产业集聚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建设联合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业互联网等行业技术平台和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双创平台,每年引进培育50个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建设30个左右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和项目领军团队,给予子女入学、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支持。推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项目路演、创业辅导。鼓励龙头企业创建为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服务的公共技术研发平台、中试生产平台、检测服务平台。
深化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通过科研项目订单等方式,促进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鼓励大企业或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或制造业创新中心,搭建协同式创新平台,承担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每年实施500个以上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