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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青岛进入休渔期 西海岸千余艘渔船归港

2019-04-30 16:18 作者:江东旭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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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卸下今年春捕最后一船鲅鱼。

青岛新闻网4月30日讯(记者 江东旭 通讯员 杨同玉)今天早上,青岛西海岸新区积米崖中心渔港归港的渔船陆续卸下今春最后一网渔获,渔民们准备上岸休渔。截止到5月1日12时,全区1600余艘捕捞船将全部归港,2019年黄渤海伏季休渔将正式开始。

捕捞渔船须在明天12点前回港

2019年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正式进入伏季休渔期。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管辖捕捞渔船总数为1619艘,相关渔船必须在5月1日12点之前回其船籍港停靠。主机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渔港内,渔业部门将通过船体自身带有的定位系统及执法巡查对其进行监控。

捕捞网具上岸。

违反禁渔期规定最高罚款10万

据西海岸新区渔政站站长姜明成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三无”渔船,渔业部门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且可对“三无”渔船进行拆解、销毁;持证渔船如违反禁渔规定,最高将处以5万元罚款,并扣除渔业油价补助。

休渔期间市民在市场上见到的活鱼活虾绝大多数是人工养殖而成,个别商贩为增加产品卖点,可能故意将养殖或冷冻鱼虾撒上海藻,冒充海捕鱼虾。此外,一旦发现市场上有人销售海捕渔类,渔业监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一起,依法对商贩进行处罚。今年海洋发展局将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转港申请审批等制度,休渔渔船不得擅自从事捕捞作业或转移停泊地点,对违反规定的渔船,将根据相关规定列入黑名单。

市民如发现有违反休渔规定的现象,可拨打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举报电话:88183726、86615361进行举报。

今天早晨,第一批归港休鱼渔船已靠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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