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4日讯(见习记者 宋波鸿)近日,青岛市城管局发出通知,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违法传单散发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重点严查在人流相对密集的市区前海一线及主次干道、商业街、重要交通枢纽及站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广场等公共区域(场所)擅自散发广告传单的行为,以务实行动回应公众关切,以严格执法整治扰民乱象,确保取得实效。
近段时间以来,岛城市区部分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违法散发广告传单现象较为明显,既影响市容环境,又降低城市品质,同时广告传单任意丢弃、随意散发干扰市民正常通行等次生扰民问题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在整治行动期间,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强化依法查处力度,对违法散发广告传单的行为,不仅查现行、严处罚,还要通过收缴的广告传单线索等追根溯源,深挖雇主一并处罚。同时,依据《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的,一律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警醒违法行为当事人,以形成震慑教育。
整治期间,执法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在警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同时,倡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散发广告传单行为。同时,对屡查不改的违法当事人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着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此外,坚持疏堵结合,引导有信息发布需求的单位个人,用足用好社区广告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为商家合法经营宣传提供有利平台空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散发广告、传单。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用于发布便民信息,并负责日常管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