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傍晚,
商先生说,
自己在送外卖的过程中,
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了不愉快,
并且,私家车车主过激的举动,
让自己的身体和心理都很受伤。
在香港中路派出所,
记者见到了商先生和他的家人。
商先生说,
事情的起因是自己骑电动车送外卖时,
与一部私家车在路口发生了险情。
商先生说,在绮丽大厦的门口,双方发生了口角。随后,私家车车主上了车。
按照商先生的说法,私家车是右前角,撞在了自己电动车的左侧踏板上,电动车连同自己倒地,胳膊也受了伤。事发之后,商先生先联系了交警部门。
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私家车车主的说法简单明了,商先生骂了自己,激化了当时的矛盾,商先生指责的故意撞人,也不存在。并且,在民警组织的协商中,商先生曾向自己提出了包括电动车损失、医药费、误工费等总共8000块钱的赔偿,这些,自己都无法认同。
如此一来,对事发关键点的描述,也就是是否存在故意撞人的行为,双方说法完全不同。记者从香港中路派出所了解到,事情恰巧发生在南京路和南丰路路口监控摄像头的正下方,这处监控无法记录下事情的全过程。
一边指责对方故意撞人,一边坚决予以否认,昨晚双方又在派出所进行了长时间的协商,29日晚上9点,双方达成和解,私家车车主赔偿商先生1600元,商先生表示同意。
冲动是魔鬼啊,
事实既然已经无法还原,
两位各自吸取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