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用名:刘某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召开庭前会议。江歌母亲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透露,当日的庭前会议现场,被告方刘鑫及其代理律师无一人出席庭前会议。原告方江歌母亲提出民事索赔203万余元。
江歌妈妈与代理律师黄乐平。
当日9时许,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现用名:刘某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夏庄人民法庭召开庭前会议。8时48分,江歌母亲江秋莲的代理律师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乐平出现在庭前会议现场。“江秋莲因身体不适,今天不予出庭。”黄乐平介绍说。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江秋莲,她本人表示自己不会出庭的原因系肠胃不适,担心会影响庭前会议的召开。
此前,江秋莲本人曾在微博中发文称,今天是她和刘鑫对簿公堂的第一天,她既期待又紧张。
11时5分许,庭前会议结束。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独自一人走出法庭。据其介绍,被告方刘鑫及其代理律师无一人出席庭前会议。“当天上午进行了相关证据提交等工作,后续可能还要召开庭前会议,进一步完善证据资料。”黄乐平透露,此案原告方提出民事索赔2038123.83元。
“刘鑫是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杀人行为,但刘鑫的行为对江歌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同时,黄乐平对对方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没有出席庭前会议表示遗憾。“据我了解,但针对后续的庭审,对方请了两位律师,希望后续对方能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