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崂山区委批准,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对青岛东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建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建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李建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崂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崂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崂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