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人民医院等16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暂行)》等有关要求,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我委组织对聊城市人民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单县中心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阳光融和医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共16家医院进行了评审。
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数据监测、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审核同意,拟延续聊城市人民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临沂市中心医院、单县中心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阳光融和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次,延续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等次,延续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等次,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拟确定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4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山东省医院评审办公室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66159
关于公布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
和莒县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医政函〔2022〕342号)和《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暂行)》(鲁卫医字〔2021〕15号)、《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2〕3号)等有关要求,我委于2023年6月至8月组织专家组对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和莒县中医医院进行了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综合不定期检查和周期性评审情况,经省中医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确定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和莒县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资质,有效期至2026年11月。现将医院名称及编号(见附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