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603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43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79件,谈话函询167件次。立案494件,其中立案区(市)管干部45人、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53人、乡科级干部47人、一般干部40人、其他人员350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34人。处分487人,其中党纪处分441人、政务处分83人;处分区(市)管干部50人、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56人、乡科级干部50人、一般干部41人、其他人员337人。
2024年1-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共120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09人次,占总人次的58.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55人次,占29.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1人次,占5.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83人次,占6.8%。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25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