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警方供图
华商报讯 15年前,山阳的刘某行贿民警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引发爆炸致13人亡,案发后潜逃,被公安部列为部督逃犯。刘某隐姓埋名,在杭州娶妻生子。9月7日,潜回山阳老家给父母上坟时,被警方抓获。
2002年11月30日下午,山阳县原黄龙乡姬家河村胡扒岭山腰一声巨响,一户4间民房被夷为平地,13人被埋。出事民房为村民刘某家所有,爆炸时刘某雇邻居亲戚等人正在在民房内制造烟花爆竹。
“爆炸致屋顶被掀,散落的瓦砾中有十来具尸体。”当年参与办案的民警回忆,经过清理发现13具尸体,均为本村村民,作坊老板刘某的母亲也遇难。事故发生后,涉嫌受贿和玩忽职守的山阳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郑传喜和扬地派出所副所长王锋双双被捕,两人分别被判刑6年,刘某却逃之夭夭。由于案件影响恶劣,刘某被公安部列为部督逃犯,公安机关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抓捕,但一直未能抓获。
9月7日,山阳县公安局户垣派出所民警收到情报,已潜逃15年之久的刘某秘密潜回家中。“根据线索,刘某正在其叔叔家吃饭。”山阳县公安局户垣派出所所长李有平介绍,6名民警身着便服直扑刘某叔叔家,但并未见人。得知刘某已经走了约1个小时,抓捕组迅速追了上去。当日14时30分,民警在4公里外一处通村路上发现刘某。
据警方介绍,刘某是9月5日从浙江返回到商州,7日返回山阳老家,当天到父母坟前进行祭拜后到其叔叔家吃饭,不想离开不久即被抓获。“刘某以前曾在浙江打工,案发后便逃往浙江隐姓埋名并娶妻生子。”山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猛说。
经讯问,刘某对2002年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致13人死亡一事供认不讳。刘某交代,逃亡期间,他一直在杭州以给人带路为生,后因生活难以为继,妻子带女儿回娘家。刘某因想念老家,遂潜回山阳给故去的父母上坟,没想到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陈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