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孩子疯狂打赏“触手TV”女主播,不到两个月花光16万余元
父母在服装厂打工,一天缝上千条牛仔裤,十年攒下的血汗钱就这么没了
触手TV:
你对未成年人的门槛在哪里
本报首席记者肖菁本报记者蓝震
一个14岁男孩,开学读初三。暑假时和同学进了一个游戏玩家QQ群,QQ群里有人拉他们去“触手TV”直播平台,说是看高手怎么玩游戏。
男孩认识了触手TV主播“大乃敌”,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独宠大乃敌”,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打赏16.6万元。
孩子父亲说,他们是四川南充人,十年前就到广东某服装厂打工。缝一条牛仔裤裤头赚几毛钱,夫妻俩一天能缝上千条。这16万元是夫妻俩十年的所有积蓄。他老婆将钱放在余额宝里,因为利息比银行活期高一点。儿子知道支付密码。
谁又能想到,这些钱竟这样没了。
喜欢网游的14岁男孩
占据触手女主播粉丝榜首
因为触手公司在杭州,孩子父亲彭先生给杭州市长热线12345打来求助电话。
孩子父亲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儿子喜欢玩游戏,但一直以来不算出格。他们为了多赚点钱,天天加班到后半夜,也没精力过问孩子。
现在祸闯大了,所有的事情才铺开来说。
儿子说他玩的是王者荣耀,很多同学在玩。暑假他们一起进了一个玩家QQ群,群里有人招呼大家下载一个叫触手TV的APP软件,说可以看高手怎么玩。
钱江晚报记者也下载了“触手”APP,是各种热门游戏,王者荣耀在榜首,其他还有绝地求生、球球大作战、穿越火线等游戏。
男孩子打赏的女主播叫“大乃敌”,昨天仍旧在直播中。界面上游戏在继续,主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话,诸如“谢谢关注”,这是感谢又有新人关注她。还有“这怎么打的呀,一个劲地转啊转,上啊”,这是点评游戏的。总之,似乎没有什么刻意要说的内容,感觉就像身边有个女玩伴,声音稚嫩带喘息。
直播过程中,不断有粉丝给女主播送礼物。礼物都以游戏币的形式支付,游戏币则需要充值购买。充值付款方式有支付宝、微信和手机充值卡。
“大乃敌”的粉丝有5.1万,在贡献榜里,居榜首的叫“独宠大乃敌”,签名“人帅话少”,就是现实里这个14岁的男孩子。
不到两个月
打赏110笔共计16万元多
男孩7月26日打赏第一笔。
一开始都是小金额,充值20元兑换的游戏币只够在平台上买个小海马表情送出去。如果要送一颗“珍珠”,那起码要充500元以上。
男孩子后来的充值金额就开始5000起步了,最多的一天充值2万元统统打赏。
“我们一直在服装厂上班,做流水线的。一家人租住在服装厂宿舍,一个月房租只要180元。孩子他妈从来不舍得买衣服,全家吃得也很省。赚下来的钱都放进余额宝,就是看中利息比银行高一点。”彭先生说,孩子妈妈支付密码设置得简单,“儿子知道”。
儿子平时玩游戏用的是自己的手机,充值的时候偷偷拿走妈妈的手机,充值后,儿子即刻把账户变动的提醒短信删除,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发现的原因。
在男孩子与“大乃敌”的私聊记录里,“大乃敌”收到礼物有回“谢谢柔情宝宝送我的惊喜”,男孩发去“坏笑”的表情。有时候,“大乃敌”还会问男孩睡得好不好,“要不要看……”等比较露骨的内容。
彭先生坚持认为,儿子不至于沉迷游戏到送出这16万多元钱:“都是因为主播说,只要打赏的钱多,就能让我儿子登上榜单前几位,这样别人也可以打赏给我儿子了”。
几天前,妈妈余额宝里的钱用光了,男孩也登上榜首了。对方却说:钱,不能退。
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来到触手TV位于文一西路的公司。大开间的办公室,密密匝匝地坐了200余位员工,他们主要负责触手TV的技术管理和后台维护。
该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说,他们在9月24日已经接到了孩子家长的邮件,并着手开始调查。法务出示了孩子和女主播的聊天记录,女主播问“话说你是不是22(岁)吗?”,男孩回答:“是,你还不信啊”。
“这些主播都在全国各地的,并不在公司里上班。”该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拉出了一份长长的支付清单。男孩大部分是打赏给了同一位女主播,金额超过10万元。仅8月21日至8月31日之间,5000元的交易就达到了10笔。其余部分打赏给了其他主播。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说,打赏行为的法律本质是赠与。赠与一旦送出就不能撤销。但是如果10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数千甚至上万肯定超越其行为能力。
“是否未成年人这一点确实是关键。不过,这一类的取证有难度,要证明打赏时用的是谁的手机,哪个IP地址,当时父母有没有不在场证据。所以,从监管上收紧也许会好一点。”
钱江晚报记者搜索了一下,发现直接投诉触手TV的也很多,仅杭州市长热线12345近期接到未成年打赏,投诉触手TV的就有七八起,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都有。西湖区文广(体育)局已展开调查,核心也是判定是否是未成年人。
法务说,将心比心,能理解用户的心情,但是每笔交易均需要密码支付,密码是用户私人信息,应由用户做好保管措施。“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第一,充值行为是否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第二,即使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那么每一笔充值的金额有没有超出该未成年人的认知支配范围?第三,同样的一笔钱,在充值渠道层面认定是从成年人的银行卡中支付的,转换到平台打赏就认为是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合理?我们之前也遇到过成年人打赏反悔的情况。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每一笔充值、支付行为都是未成年人来完成的,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