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都市报:东莞男子偷倒4700吨毒污泥,政府清理花六百多万,法院这么判
租下了土地却不按正常途径使用,在没有任何审批和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巨量有毒污泥倾倒进空地,大岭山镇政府清理费用达六百余万。今日南都记者获悉,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堆放有毒污泥4700吨清理花费600万
现年28岁的江西南康男子王某原系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王岭村一空地的承租人。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王某擅自在该地点经营污泥回收生意。
2015年8月27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对上述地点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堆放大量的污泥,遂将王某鹏口头传唤回派出所审查。
经统计,现场堆放污泥占地面积为2589.6平方米,污泥共4762.12吨。经检验,现场污泥中重金属铜、锌、铬、镍的浓度均高于参考值,其中,铜为参考值的15-87.5倍,锌为37.3-113倍,铬为96.8-330倍,镍为238-642倍,属于有毒物质。
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大岭山镇人民政府对上述污泥开展清运工作,经核算,清运污泥花费约600多万元。
2015年8月27日,王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主动投案接受调查。次日,王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5月2日,王某被网上追逃,并于次日在东莞市樟木头被公安机关抓获。
污泥卖做陶瓷想过违法但不知后果严重
法庭上,王某当庭认罪,承认这些污泥是从三个不同地方的电镀厂拉来的。但因为有人会过来收购,所以他就继续“进货”了,等晒干了再转手卖。王某是怎么经营起这污泥回收生意的呢?王某庭后接受采访时称,是偶然间一个朋友告诉他,说要收购这污泥用来做陶瓷。他没想过堆放污泥要办理许可证,只是想堆放一下,开始不知道有污染。做了大概半年,一个朋友建议他去做了检测。检测报告里说有这些重金属,但没有说超标。有想过自己的行为违法,但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他做了大概两年,赚了多少没有计算。每吨进价一二十元,卖出去七八十元,总共只卖了四五百吨。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倾倒、处置有毒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某于2015年8月27日接到通知后,主动投案接受审查,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王某其后是在被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况下,重新被逮捕,并不影响其自首的成立。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判决下达后,王某并无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