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已强制执行 当事人发声

2023-05-01 07:11 来源:中国青年网
分享到:

日前,上海一老人推倒摩托车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历时数月后,车主的维权即将迎来结果。

此前,陈先生收到的4月28日到院谈话通知,当日被执行人依旧没有露面。受访者供图

4月28日,记者从摩托车主陈先生处获悉,当日早上10点,关于申请执行人陈先生和被执行人朱某某(肇事老人之子、继承人)一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约谈了当事人,被执行人朱某某依旧没有到庭。

陈先生还告诉记者,4月25日,法院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划扣了摩托车维修款4635.24元;4月26日,又划扣了12068.76元,共计16704元。因节假日在即,这笔费用会在节后3个工作日左右到账。且4月23日,他已收到浦东法院退回的108元诉讼费。

回顾该事件,2022年6月25日,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余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在历经警察上门协调处理、做笔录、对老人进行精神鉴定等之后,同年10月21日,该案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于11月21日立案。同年11月24日,陈先生被电话告知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同年11月30日,因防控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浦东法院作出了本案中止审理的刑事裁定。

2023年1月24日,该院又作出了恢复审理的刑事裁定。不过同日,肇事老人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止审理。此后,陈先生对肇事老人继承人朱某某提起民事诉讼,3月24日,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获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朱某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修车款项16704元;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后因老人继承人未履行法院判决,4月23日,陈先生在网上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