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建厅停止批准100平以下商品住宅建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日讯(记者 马常艳)近日,海南“停批100平米以下商品房”的政策引发广泛关注。有人质疑称:“不是说鼓励刚需买房吗?这样一来,未来是不是只有富人才能买房?”对此,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政策并非是“一刀切”,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不受100平方米限制,对本地居民可定向供应包括小户型在内的多种套型面积的住宅。
9月29日,海南省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海南房地产开发的实际情况看,小户型商品住宅的需求及可接受的人群面广,很多企业为迎合市场,促进项目销售和加快资金回笼,开发了大量的小户型商品住宅,并将大部分卖往岛外市场。随着大量小户型商品住宅投入使用,更多岛外“候鸟型”人群季节性居住,给当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管理带来极大压力。
该负责人指出,停止小户型商品住宅建设,提高商品住宅套型面积,在海南实行开发规模总量调控的情况下,可以降低入住人群规模,缓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压力,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同时,大户型商品住宅销售及资金回笼相对较慢,对企业资金实力等方面要求较高,将倒逼房地产企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实力弱小的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海南房地产业整体开发水平。从近两年的摸索经验看,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开发对引导房地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品品质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该负责人强调,该政策并非是“一刀切”。《通知》提出,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不受100平方米限制。面向本地居民,可以定向供应多种套型面积的住宅,包括小户型住宅,满足岛内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解决好本地居民住房问题。其中,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是指带有一定保障性质、面向本地居民供应的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住宅,居民可拥有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并长期拥有居住使用权。(记者 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