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说,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今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不少利好政策,关系到广大医务人员、1亿多退休人员、流汗奉献的农民工、大中城市租房者等多个群体。
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向一线人员倾斜
10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人社部要牵头制定方案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今年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规划》提到,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同时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
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向一线人员尤其是全科医生倾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绩效工资总量外作为职工福利和奖励基金,鼓励各地积极探索超量劳动补偿机制。
退休人员——1亿多人受益
截至8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除港澳台外)已全部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10月,人社部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1.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
9月,人社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除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相应的医疗、丧葬抚恤、就业服务等待遇项目。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异地就医者——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明确部署。
截至9月底,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
目前,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4类人群,只要符合异地就医条件,有直接结算意愿,都可以跨省就医住院费用进行直接结算。
租房者——房源更多更好租
7月,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8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通知》提出要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鼓励各地通过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优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供应。
《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