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东营中院对被告人李金朋犯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金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金朋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金朋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金朋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27日,被害人晚上9点半,于东营西城某商场下班后失联。
11月28日凌晨,一则寻人启事在东营市民的朋友圈里传开,家人报警,并求助媒体大范围寻找失踪女孩。通过监控发现,该女孩驾驶的白色奥迪车驶向家的相反方向,通过辨认,确认驾驶员为一名陌生男子。
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朋被抓获归案。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发布最新警情通报,确定此失联事件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12月1日,警方发布协查通报,动员辖区内干部、群众积极发现符合或疑似该女尸和车辆信息的线索。与此同时,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上下联动,在案件还未定性时,对侦查取证进行了有效指导,为此案原始证据的收集奠定基础。
12月2日,沧州警方通报称: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信息侦查大队在摸排过程中,于沧州市区彩虹桥附近一小区内发现更换牌照的被抢车辆。据悉,车辆被找到时,悬挂北京牌照。
12月3日下午4时许,公安机关发布消息,失踪女孩遗体在河北省黄骅市与海兴县交界的河堤内被发现,同时撤销协查通报。
2017年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金朋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批准,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逮捕。
2017年3月2日,东营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金朋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向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4月2日,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将本案报送东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7月31日,东营市检察院以李金朋涉嫌抢劫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2017年9月6日,一审开庭。
2017年11月21日,此案一审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