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张莹)今年6月,湖南新田县委原书记龚新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终审宣判,此人获刑11年。日前,该案判决书公开了诸多细节。
看法新闻记者发现,龚新智贪恋女色、喜新厌旧,与十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最多时与4名女性同时保持情人关系,可谓“年年是新郎,常常有陪伴”。
至于其妻周某宁“精神上得不到安慰时,就想从物质上寻找满足”,也因受贿7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其情人陈丽英因受贿36万余元获刑3年、缓刑3年。
(龚新智)
县委书记落马,民众敲锣打鼓欢庆
2017年1月17日,湖南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对龚新智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做出判决,获刑12年的龚新智不服,于2月23日提起上诉。
今年5月23日,该案二审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6月14日宣判:龚新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龚新智多次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周某宁、情人陈丽英收受房屋和现金共计折合人民币364万余元。此外,其还变相减免买受人应依法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导致国家损失3921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1962年7月出生的龚新智曾任道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共青团永州市委书记、新田县委书记,永州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15年6月,此人落马,四个月后被双开。在其落马后,一群身着仪仗队服饰的老人敲打乐器走上街头,抬着写有“热烈祝贺原新田县委书记龚新智被双规”字样的宣传牌。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龚新智在忏悔时称自己一切围着金钱、老板、女人转。其贪恋女色、喜新厌旧已是公开的秘密。在新田县,龚新智与十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最多时与4名女性同时保持情人关系,可谓“年年是新郎,常常有陪伴“。
日前,龚新智的情人之一陈丽英获刑。这名出生于1984年,比龚小22岁的女人因受贿3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该案判决书显示,陈丽英在2007年初结识龚新智,并与其保持情人关系。此后,陈丽英利用龚新智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或接受请托人为其支付的购车款、购房款等费用共计365094元人民币。
令人震惊的是,她还曾充当买官“掮客”,收10万元后帮新田县原团委副书记成功转正。
丈夫寻花问柳,妻子走上受贿之路
龚新智的落马背后,不仅有情人的“功劳”,更有妻子的“助攻”。
2008年至2010年,行贿人刘某辉为了承揽到新田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土建和装修工程以及后续想在新田县承揽到更多的工程,曾送给龚新智夫妇200余万元财物。
2010年春节期间,他在龚新智市委的家中送给龚新智夫妇40万元现金。2010年9月13日,其再次送给了龚新智夫妇50万元。
此后,龚新智还曾特地嘱咐其,如果检察机关或者纪委找他调查,要他说与自己没有其他的经济往来。
龚新智案二审判决2天后,也就是今年6月16日,其妻周某宁也因受贿76万元,被永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龚新智追悔道:“我常年在外寻花问柳,没有给妻子感情上的温暖,她明知我有外遇,但为了顾及我的前程,精神上长期抑制自己,泪往肚里流,既恨我、又怕我,在精神上得不到安慰时,就想从物质上寻找满足,从收受红包礼金到接受巨额贿赂。是我从感情上把她逼上了这条贪婪的不归之路。我对她收受贿赂不但没制止,反而采取了默许的态度,这样纵容了她的行为,使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受贿越来越多,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龚新智在忏悔时披露称,其女也曾收人钱财。“我对女儿的教育也失之过宽、管理不严,致使她接受别人的金钱,我是教女不严父之过。”
身陷囹圄的龚新智后悔莫及:我为她们忙得昏头转向,我也被她们缠得筋疲力尽。我成长在一个女性环境中(全家只有我一个男性),本该尊重女性、关爱女性,反而玩弄女性。